尾牙到底算不算工作時間?關於尾牙的二三事

尾牙在華人傳統中,是農曆年裡最後一次祭拜土地公的日子,而對於勞工朋友來說,則是老闆們應該要好好慰勞員工一年以來辛勞的日子了。

每個事業單位的文化與傳統都有差異,或應該說是老闆的思維不同,都將造就一場尾牙到底算是歡樂聚餐,又或是可怕的鴻門宴。

 


在年關將近的今天,我們就要來談談有關於尾牙的二三事,如果你每年都是無憂無慮歡歡喜喜地參加的尾牙,那這篇文章就當作冷知識看看就好,但如果你參加尾牙都要先面臨一場自我的天人交戰,那麼這篇文章或許會對你有所幫助。

一、尾牙到底算不算工作時間?

我們常聽到「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這句話,在企業文化充滿團結或合作氣氛的組織成員,可能很難理解為什麼不能跟同事當好朋友。然而,在現實的職場生活中,的確有許多事業單位的員工每天都身處在爾虞我詐、競爭激烈的環境裡,巴不得一下班就回家,寧可自己吃鬍鬚張也不願意出席尾牙聚餐。

對於那些不願出席,或甚懼於出席尾牙的朋友們來說,到底尾牙算不算工作時間呢?我們先參考以下函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年06月08日台勞動二字第14217號函: 「事業單位於正常工作時間外辦理訓練或集會,如該訓練係屬勞工教育訓練 ,或該訓練、集會係屬自願性參加者,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 


依上開函釋來看,無論是尾牙、教育訓練或其他會議, 該不該認列為工作時間的前提是有無「強制性」, 如果不參加尾牙就必須請假,或甚至有其他懲戒性措施以致勞工不敢不參加, 那麼該段時間很可能會被認列為工作時間,如果是在平常工作日的正常工時後直接舉行尾牙,或是在約定休息日舉行的話,便要依法計算加班費了!

二、出席尾牙的過程中,或離開宴會後出了交通意外,算是職業災害嗎?

接上題,我們先以上述的原則認定尾牙算不算工作時間,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那麼在工作時間出退勤的過程中發生車禍,如果沒有違反認列通勤災害的要件(例如因闖紅燈而肇事或酒駕出意外當然就不算了), 那麼當然就會算是職業災害了, 而在醫療中不能工作的期間,也就必須算是公傷病假了!

反之,如果尾牙不具強制力,要不要出席都可以自由選擇,那便不算是工作時間,如此一來,出席或離開尾牙會場的過程中出了交通意外,也就不能算是通勤災害了。

無論如何,大家都應該要注意交通安全,切記不要酒駕害人害己呀

三、如果尾牙在公司舉辦,過程中出了意外,這又算不算職業災害呢?

如果聚會或尾牙是在工作場所舉辦的話,員工在過程中出了意外,又會不會算是職業災害呢?或許以前真的有發生過這種狀況,因此勞動在民國86年時有特別作出解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03月11日台勞安三字第008032號函: 「本案勞工於下班後參加事業單位所舉辦之年終聚餐時滑倒受傷,如因雇主 所提供設施之瑕疵而致之傷害,屬職業災害。」 

依照上開函釋的前提,是員工出了意外的原因是「雇主提供之設施有瑕疵」, 但我們想現在很多尾牙聚餐要嘛在餐廳舉辦,要不就是請其他廠商來協助辦理, 應該越來越少情況會符合這項要件吧!

四、尾牙餐會的費用,可以由職工福利金中支出嗎?

有關這個問題,勞動部同樣的早已做出相關的解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年6月26日台80勞福1字第15538號函:「事業單位歲末尾牙宴請全體員工聚餐,係屬事業主慰勞員工一年來之辛勞所舉辦之活動,非一般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主辦之聚餐活動,故尾牙聚餐費用自不宜動支職工福利金。」

除了上開的解釋,依照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職工福利金的動支範圍並不包含尾牙餐會,因此雖然函釋是寫「不宜」動支,但還是奉勸老闆們真的不要動到該基金來舉辦尾牙比較不會起爭議啦!

五、尾牙抽中的獎金,算是「工資」嗎?會影響平均工資的計算嗎?

在許多事業單位舉辦的尾牙餐會中,最大的重頭戲就是應該就是抽獎活動了吧!那麼對於有幸抽到獎金的幸運兒而言,該筆獎金算不算是工資呢?

在大部分的情況而言,該獎金是不算工資的。因為在尾牙抽獎中所抽到的獎金並非是工作的對價報酬,也不會是經常性的給與,依勞基法第2條第3款的定義而言並非為工資性質,因此該獎金自然不會列入到加班費計算基礎中,在計算資遣費或退休金之平均工資時,也不會有影響囉。

六、吃尾牙過程中老闆把雞頭指向我,到底是什麼意思啦?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google一下然後吃完飯回辦公室收拾東西準備走人吧……不過我們還是提醒一下,如果老闆要用這招暗示員工,還是要依照資遣程序來辦理唷!詳情請參考: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



在這裡我們還是誠摯地祝福各位不會遇到上述的各種情況,也希望老闆們在舉辦尾牙前,可以多聽聽員工們的心聲,不要讓尾牙變成了不得不履行的責任,而應該要是忙了一年工作後的派對饗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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