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轉身,然後呢?一次搞懂失業給付規定與流程

我們曾經在「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一文中介紹過勞資雙方都應該要略知一二的資遣流程,而對於勞工來說,遭到資遣後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喪失收入來源造成的經濟壓力,為了要讓勞工在職場銜接的過成可以不致生活困頓,因此在就業保險法便訂定了失業給付的相關規定,讓勞工朋友們可以在這段期間內養精蓄銳,然後漂亮轉身!

一次搞懂失業給付流程與規定
漂亮轉身吧!

其實要最快了解申請失業給付應檢附文件與相關規定得最快方式,就是到離你家最近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尋求協助,所謂的就服機構是指「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處」或「就業服務站」,依各地方政府名稱會略有不同。如果不知道相關資訊,可以到台灣就業通的網站查詢,就能知道要到哪邊申請了,但以下我們還是用自己的方式統整了一些親自申請前最好要知道的流程與規定,也能避免跑好幾趟就服站囉。

一、 失業給付資格與檢附文件

失業給付並不是只要「失業」的身份就能申請,畢竟政府鼓勵的是提升勞動參與率,盡量讓有工作的人可以持續工作,沒工作但有工作能力的人找到適合自己的職位,因此,基本上只有「非自願離職」的身份可以向就服站申請失業給付。

(一)失業給付資格

失業給付請領資格

失業給付資格如上圖所示,基本上只要是以下的情形,就屬於「非自願離職」:

  1. 事業單位關廠、歇業、休業、解散或破產
  2. 勞基法第11條各款被雇主資遣
  3. 雇主有惡意行為,勞工依勞基法第14條終止勞動契約
  4. 雇主依勞基法第13條於勞工懷孕或職災期間資遣
  5. 雇主因改組或轉讓,依勞基法第20條資遣
  6. 定期契約期滿(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

此外,由於失業給付如本文開頭所述,是由就業保險支應而非勞工保險,因此如果勞工是投保在職業工會者,會被推定為「自營工作者」,因此是不會有就業保險的,當然也就不能申請失業給付了。

但如果明明是受僱於一般事業單位,但卻因老闆沒有加保就保導致無法申請呢?依照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雇主應該要為受僱人投保就業保險,與勞保不同的是,就保並沒有滿5人以上才須強制納保的條件,因此如果確定是勞僱關係而雇主又未幫勞工加保就保,依就保法第38條規定,雇主便可能會被處以保險費的10倍罰鍰,這時候除了可以檢具相關事證向勞保局反應外,另外也可提起勞資爭議調解再向雇主求償了。

除了要符合以上資格外,還有兩種情況是不能申請失業給付的,其一就是具有公司法商業登記法或其他法規的負責人身份者,其二則是已經向勞保局申請「老年給付」者,都會被認定資格不符喔。

(二)失業給付應檢附資料

辦理失業給付時,待業者應「親自」準備以下資料到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另外有一些鄉鎮會設立的「就業服務台」是無法辦理的喔,申辦時應準備的資料如下:

申辦失業給付所應攜帶資料

如果沒有需扶養的眷屬(詳細後續會說明),就不必攜帶戶口名簿。另外,如果是以定期期約期滿身分申請失業給付,則必須要攜帶定期契約之書面文件。建議攜帶的各項文件都攜帶正本與影印本,有些機構可能會查驗正本後再歸還申請人,並收執影本作為申請資料。

申辦失業給付時,就服機構應該會發給相關的規定或手冊,建議要詳閱一下裡面所列的規定,才能避免自身權益受損喔。

(三)期間與金額

1.給付期間:失業給付的期間最長發給6個月,但勞工離職退保時如果已經年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則可以發給9個月

失業給付發給期間

以上都是發放失業給付的原則,但如果已有請領過失業給付或是未領滿便就業又有非自願離職的情形,發放的期間與金額可能就不像以上所述了,如果有前述情形者建議可以直接敘明自身情形再向就服機構詢問囉。

此外,若已經領滿上述期間的失業給付金,那麼「就業保險」年資就會重新計算,但不會影響由勞工保險給付的「老年給付」或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的勞退金喔。

2.給付金額:

重點來囉,到底失業給付的金額是如何計算呢?按就業保險法第16條規定,是依照申請人離職退保當月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發給,以下圖為例,前6個月每月投保薪資級距皆為34,800元,該平均投保金額的六成即為每月可領取的失業給付金額,但實際發給金額還是要以勞保局核定的數字為主。

(或可參照勞保局建置的「失業給付試算系統」,key入自己的各項數據後進行試算)

失業給付試算

另外,如果申請人有受其扶養的眷屬(指沒有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子女),每有一人會依照上述的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加給10%,最多可加給至20%。

(四)另有工作收入之限制

依照就保法第17條規定,如果申請人在失業期間每月收入(包含薪資或其他報酬)有超過月基本工資的話,就不得申請失業給付了。但該法條第一項還有規定:「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部分,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扣除。」由於條文內容有點抽象,我們以下圖說明:

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另有收入之限制

我們以實際數字舉例而言,假設申請失業給付者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4,800元,每月失業給付金額乘以60%後計算為20,880元,假設該申請人每月另有工作收入10,000元,計算如下:

失業給付20,880元+其他收入10,000元=30,880元,該金額扣掉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八成27,840元(計算式為:34,800元×80%)後為3,040元,最後以原本可領到的失業給付20,880元扣掉3,040元後,即可計算出實際領得的失業給付應為17,840元。同樣的,該試算僅供參考,實際金額以勞保局核定為主喔。

(五)不得請領其他津貼

最後,依照就保法第17條第2項規定,申請人如果有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或其他促進就業相關津貼,領取相關津貼的期間是不得同時請領失業給付的。

二、失業給付申請流程

失業給付申請流程

(一)申請流程

如果確認好自己有以上的申請資格,接著就可以至離家最近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了。這邊要特別提醒各位,有些地方的就服機構是採「預約制」的,因此建議行前最好先打電話詢問一下是否需提前預約跟確認準備的資料,避免到現場撲空或需久候。

備妥上述的資料到了就服機構後,就服員會先請申請者填寫「失業給付申請書」與「求職登記表」(有些機構會請民眾提供資料後,再由就服員作成申請書並請申請人簽名),就服員會再請申請人翻閱工作機會本或於現場使用電腦在台灣就業通網站上查詢適合自己的工作機會,挑選完1到3個工作機會後再告知就服員自己要應徵的公司與職務名稱,這時候就服員會開立介紹卡(或稱推介卡)給申請人。

拿到相關資料後,申請人應在第七天向就服機構回覆應徵情形,並將介紹卡繳交予就服機構,就服機構會在初次申請日的第15日將相關資料送交給勞工保險局申請失業給付,經勞保局核定後就會撥付第一筆失業給付並以公文通知申請人。

初次認定為失業後,之後的每個月都會再次認定失業情形,申請人都需再提供兩次求職紀錄給就服機構,或回覆就服機構開立的介紹卡,以作為有嘗試找工作的依據。前述流程或許會因為各地方政府的行政習慣而略有不同,因此確切需要提供的資料還是以申請人洽詢之機關所要求的為主囉。

(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失業給付的用意是希望讓非自願離職的民眾在找尋下一份工作時可以不致讓生活頓失所依,但並非鼓勵民眾一定要領滿失業給付後才去找下一份工作,因此便以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作為誘因,希望民眾可以儘早找到工作。

申請人在領取失業給付的期間,如果有找到下一份工作並且累積投保滿3個月以上,就可以領取尚未領取之失業給付金的一半,並由勞保局一次核發。另外,由於所謂的「任職」是於就服機構初次失業認定後以投保就業保險為認定基準,因此如果受聘於沒有合法為勞工投保就保的事業單位,恐怕就不能領到該津貼了,其他詳細申請流程,可以直接參考勞動部的網站囉(請點這裡)。

三、失業給付問答時間

有關失業給付的問答

相信各位看完以上的申請資格與流程後,還是會有許多個別的疑問在腦中打轉,最快獲得解答的方式當然還是直接向公立就服機構詢問,但我們還是彙整了幾個常見的QA,希望可以協助解決大部分申請人的疑惑。

(一)如果申請失業給付期間有找到工作,但短期內發覺不適合該工作,還能繼續請領失業給付嗎?

Ans:
如果在申請失業給付的期間內有找到工作,但如果在14天內無法適應該工作而自行離職,經過公立就服機構認定後還是會保有原本的非自願離職身份,當然就能繼續請領失業給付。反之,如果工作超過了14日,就會喪失原本的非自願離職身份,恐怕也不能再申請失業給付了。(參照勞動部105年11月8日勞動保1字第1050140662號函

(二)請領失業給付期間健保該如何辦理,保費會有補貼嗎?

Ans:
離職後健保會隨著勞保被雇主退保,這時候可以直接到鄉鎮區公所辦理健保加保,而如果配偶或子女有工作者,則應以眷屬身份依附其公司加保。

在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申請失業給付者以及其離職時一起加保的眷屬應自行負擔的全民健保費將由勞保局補助,因此申請失業給付時勞保局就會將相關資料送交健保署辦理囉,其他詳細規定可參考健保署網站(請點這裡)。

(三)在就服機構初次認定失業前找到工作,還可以申請失業給付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嗎?

Ans:
依照就保法第11條規定,失業給付資格的其中一個條件就是「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因此如果在14日內有就業,當然就不符合失業給付的資格了。另外依照同條文的規定,如果不符合失業給付資格,自然也就不符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規定了。

(四)申請失業給付一定要被資遣後馬上申請嗎?有沒有期限的限制?

Ans:
依照就業保險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於離職退保後二年內,應檢附離職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並填寫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因此失業給付的申請期限,原則上就是兩年為限。

(五)如果失業給付領滿6個月(或9個月)後,到下一家公司任職時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還可以申請育嬰留停津貼嗎?

Ans:
如果已經領滿失業給付,那麼就業保險的年資就會重新計算,若到新公司任職後又申請育嬰留停,那就要看再次加保就業保險的年資是否有合計滿1年以上,如果有的話才可以申請育嬰留停津貼囉,亦可參照勞保局官方網站(請點這裡)。

(六)如果明明是被老闆資遣,可是老闆不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我該如何申請失業給付呢?

Ans:
這應該是最常見的勞資爭議態樣了,雖然依照就保法第25條規定,非自願離職證明應由投保單位開立,但遇到這種勞動契約終止爭議的情況,很多老闆或許會認為自己是「解僱」勞工而不算「資遣」勞工,這時候該如何是好呢?

建議遇到以上情形的勞工,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在調解時提出資方應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的訴求,即使調解不成立,還是可以依該調解紀錄請地方政府代為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但如果未來經過訴訟等程序證明勞動契約並非是以資遣方式終止,那等同勞方不具備請領失業給付的資格,勞保局可能就會追回勞工溢領的失業給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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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Unknown 2018 年 12 月 10 日 於 上午 9:20 - 回覆

    如果是已領到失業第一次後過15日找到工作當月是否還可請領

  2.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11 日 於 上午 8:42 - 回覆

    您好,不知道您所說的找到工作是為立即上工?這項細節性的問題建議可以直接詢問幫您服務的就業服務員喔。另外如本文所述,若在請領失業給付期間有找到下一份工作並且任職(投保)滿3個月以上,就可以領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尚未領取之失業給付金的一半),這也是可以參考的一項津貼喔。

  3. Unknown 2018 年 12 月 16 日 於 下午 12:01 - 回覆

    您好:如果辦第三次失業補助期間找到工作 但不適應是否有規定要做滿幾天離職(不能超過14天)才能繼續請領失業補助認定,因不適應離職我要拿新公司什麼資料或證明去辦理再次認定?(因對方沒有勞健保)謝謝

  4.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0 日 於 下午 4:49 - 回覆

    您好,如本文QA中的第一個問題所述,若在申請失業給付的期間內有找到工作,但如果在14天內無法適應該工作而自行離職,經過公立就服機構認定後還是會保有原本的非自願離職身份,當然就能繼續請領失業給付。至於您說該公司沒有投保勞健保,其實這樣也會導致就服機構無法查到此情形,但如果怕有爭議,建議可向該公司申請服務證明書,就能佐證在職期間未達14日了。

    • 2020 年 3 月 12 日 於 下午 3:13 - 回覆

      你好,我二月23日被資遣,2/24日持非自願離職單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及失業給付申請,並開立介紹卡後面試未錄取七天內回覆,3/9完成「初次認定」,於當日資料送勞保局審核。
      請問,如果我在勞保局審核的10個工作天與核發撥款日的3~5日的這段時間內,媒合推介成功,於3/23日就業,那我是否還可以領取第一次失業津貼,並且與就業滿三個月後領提早就業津貼?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20 年 3 月 14 日 於 下午 4:22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 匿名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於 下午 2:02 - 回覆

      想請問
      我之前領過失業給付2個月之後並找到工作3個月了
      還有剩下4個月的失業給付金額
      但是我的公司目前營運不穩定,所以也不敢貿然請領提早就業獎金
      但問題是不知道公司能撐多久…

      如果我一直放著這4個月的失業給付金額未領取
      它會影響我的保險年資嗎?

      因為我看網站上也只有提到
      「依前項規定領滿失業給付之給付期間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所以如果我現在還有4個月的失業給付沒有換成提早就業獎金領完
      我的保險年資就一直不會重新計算嗎?

      真的很猶豫不知道該不該申請QAQ
      深怕某天他突然倒閉了,我又需要繼續申請失業給付
      如果現在就申請提早就業獎金的話又只能領2個月的金額…

      先感謝解惑 > _ <

    •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於 下午 11:02 - 回覆

      您好,依照勞委會93年12月09日勞保1字第0930055755號書函,提早就業獎助金的請求權是從「再就業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之日起兩年內皆可申請,因此如果您對於目前的工作仍有疑慮,其實可以再思量一下是否要先申請提早就業獎助金,反正還有兩年的期間可以考慮喔。

    • 匿名 2018 年 12 月 26 日 於 上午 7:27 - 回覆

      那請問如果我就這樣先放著等兩年
      這段期間內我的保險年資會計算還是不會計算呢?

      就是假如我放到2020年才申請獎金
      但是我這段期間已經工作2年
      他會不會因為我這兩年還有這筆獎金沒有申請的關係
      導致這段期間的保險年資沒有計算呢?

      感謝解惑 > _ <

    • 匿名 2018 年 12 月 26 日 於 上午 7:27 - 回覆

      請問, 剛剛看到92年5月12日勞保1字第0920027017號函
      (2)有關上開規定「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其起算點為何一節,不論一次領滿失業給付、分次領滿失業給付,依該法第16條規定,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其起算點為領滿後當次再就業加保生效之日。至於失業給付未領滿6個月,再就業後即穩定就業並加保滿1年以上,應回歸該法第11條及第16條規定,得再請領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

      意思是不管我有沒有申請提早就業獎金或是把剩下的失業補助金領完
      我開始工作加保一樣會列入保險年資,就算一年後又被資遣,一樣可以申請6個月的失業補助
      不會因為之前的沒領完而受到影響嗎@@

      謝謝解惑 > _ < !!

    •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7 日 於 上午 11:58 - 回覆

      針對您的問題,我們再來看兩則函釋好了,如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4月24日勞保一字第0920023401號函:「依就業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受領失業給付未滿六個月再參加本保險後非自願離職,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故受領失業給付未滿六個月之申請人,於失業再認定期間重新就業後,又非自願離職,自應以該次 (新發生) 非自願離職事由依該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失業給付申請;但合併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以發給六個月為限,合計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5月7日勞保一字第0920019151號函:「依就業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依前項規定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者,自領滿之日起二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其失業給付以發給三個月為限。領滿三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本案申請者於第三次請領時,其就保年資已自該次再就業加保時重新起算,其再就業一年以上,非自願離職時,應回歸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得請領失業給付最長六個月。」
      因此,假設您目前是已領取三個月失業給付,並找到新工作後未請領提早就業津貼,但在一年後被新公司資遣,這段期間的年資當然還是會照常計算,但還是要合併您先前已領過的失業給付金額,因此就只能領到剩下的三個月了。建議其實也可以具體敘明事實,直接詢問勞保局辦理就業保險的承辦,或許由他們直接在電話中回應,會更容易讓您理解相關規定喔。

    • 匿名 2018 年 12 月 27 日 於 下午 11:40 - 回覆

      感謝您的回覆
      但是因為勞保局工作時間跟我公司的工作時間完全衝突
      也無法偷時間撥打電話詢問 所以也只能嘗試在這裡問了QQ
      辛苦了

    •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於 上午 11:00 - 回覆

      不客氣, 我們只是怕太多法令跟文字可能比較難讓您理解,幫您彙整一下可能情況:
      1.如果目前新公司任職滿三個月,並申請了提早就業津貼,但在年資滿一年時被新公司資遣,此時雖然可再以新的非自願離職身份申請失業給付,但如以上提到的就保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就只能再領三個月了。
      2.若原本已領失業給付三個月,而目前在新公司任職滿三個月,但未申請提早就業津貼,同樣年資滿一年時被資遣,那麼依就保法第16條第1項第2款規定,還是得合併原本已領的金額,合併起來最高六個月,簡單來說還是只能申請三個月。
      以上供您參考囉。

    • 匿名 2019 年 1 月 9 日 於 下午 4:28 - 回覆

      您好 :

      請問在領取完6次失業給付金後仍然未順利就業,還能夠申請什麼項目,行使什麼樣的權益??

      如果假設今年過年前後期間(一般俗稱 : 轉職潮期間)才勉強就業,會不會有其他申請項目或行使權益方面的影響??

    •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9 日 於 下午 4:34 - 回覆

      您好,如果領取玩失業給付後還是無法順利找到工作並就業,建議可以洽詢您的就服員,或許可以在幫您推介其他工作或推介職訓,至於您說農曆年前後就業是否會影響權益,我們不太理解您想問的細節,可能要再具體一點說明。

    • 匿名 2019 年 1 月 10 日 於 下午 2:20 - 回覆

      您好 :

      想要知道的是,領取完 6 次失業給付後還未能就業,除了一般大家常說的"職訓"以外,還有什麼項目或權益可以行使??

      因為在網頁上都沒有找到相關資訊 (領取完 6 次失業給付後能夠做什麼) ,也沒有人分享相關文章,似乎好像沒有人失業給付6次領完了還未能就業,剛好被我遇到了,感到十分慌張,不知如何是好??

      關於1/9下午的提問,第二個問題與第一個問題是連帶關係,舉例目前狀況 :
      於昨日(1/9)完成第六次失業給付認定申請,認定具資格期間為1/9 ~ 2/7,
      在這段期間如果還是無法找到工作,還能行使什麼權益(向政府或民間團體申請什麼),職訓除外??此段期間亦橫跨農曆年前後與轉職潮。

      2/7後就已經超過第六次失業給付的認定資格範圍,還是無法順利就業的話,還能行使什麼權益(向政府或民間團體申請什麼),職訓除外??

      就輔站只有提到"職訓"的部份,其餘的部份全站的就服員都回答 :『不曉得還有什麼,只知道職訓。』勞保局失業給付科回答亦同!

    • 施小姐 2019 年 1 月 10 日 於 下午 9:30 - 回覆

      你好:
      請問一下原本第六次在11/4前未領完失業補助金時去上班,但上班後未達3個月被資遣,公司有開立非自願離職單,想問一下自己的權益還可以去申請補助金嗎?

    •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2 日 於 下午 12:31 - 回覆

      如果是在政府提供的就業相關補助與協助措施上,也只有這些管道了,畢竟無論是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都是透過每個雇主繳納的就業保險基金來支應,經費相當有限,相對的補助措施與期間也會有所限制。

    •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2 日 於 下午 12:35 - 回覆

      您好,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6條第4項規定:「受領失業給付未滿前3項給付期間再參加本保險後非自願離職者,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但合併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及依第18條規定領取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發給前3項所定給付期間為限。」因此,如果您是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找到工作又被資遣,那麼是可用新的非自願離職身份再去做失業認定與申請失業給付,但也只能申領之前未領完的期間而已。

    • Vanessa 2019 年 1 月 16 日 於 上午 11:04 - 回覆

      想請問如果在申請失業給付同時,又去幫朋友實習萊爾富加盟的職缺(實習不領薪)同時萊爾富也保了保險或是勞健保,實習一個月時間,這樣會不會喪失資格?

    •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6 日 於 上午 11:15 - 回覆

      您好,如果是確實屬於「實習」的話,當然不算就業身份,不會影響到失業資格,但若實際有被投保勞保,勞保局一經勾稽就會認為失業勞工有就業事實,建議還是向自己的就服人員詢問確認看看。另外,如果兼職收入未達基本工資的話,也可以參考本文提到的「另有工作收入之限制」喔。

    • 匿名 2019 年 1 月 16 日 於 下午 3:12 - 回覆

      因申請失業給付與勞資爭議有衝突,想請問如果於失業給付&提早就職津貼若領完後(最短約4個月後)提起積欠工資(年終)的勞資爭議,是否會被要求收回失業給付&提早就職津貼呢?(可確定勞資爭議的結果仍為資遣身分,勞資爭議的原因單純是因雇主積欠工資(年終))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6 日 於 下午 4:53 - 回覆

      您好,既然提起勞資爭議並不影響資遣之事實,自然不影響失業給付及津貼請領資格喔。

    • 2019 年 1 月 19 日 於 上午 10:02 - 回覆

      您好 上個月被公司資遣…公司ㄧ直沒寄失業補助證明給我…我去勞公局申訴了..也照著流程走…前公司收到調解書 告知我…她不會參加調解..叫我要先去徹消這個申訴..她才要寄給我..但我怕又被她騙了…請問我該怎麼做ㄋ?勞公局要怎麼幫我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9 日 於 上午 10:21 - 回覆

      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所有可以表示您確實被雇主資遣的證明,在調解時一併提出,讓勞工局確信確實非自願離職,讓勞工局想辦法,至於雇主要不要去,我們無從左右,只是有勞工局的調解紀錄,才是檯面上保護我們權利的正確管道。辛苦了 祝福您!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9 日 於 上午 10:46 - 回覆

      務必記得調解紀錄要載明要求非自願離職書,如果雇主未出席或不成立,就請勞工局協助!

    • 匿名 2019 年 1 月 22 日 於 下午 8:56 - 回覆

      也就是說 , 我只剩下"職訓"能夠申請 , 已經沒有其餘的了??

    •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22 日 於 下午 8:57 - 回覆

      恐怕是如此了,但建議可再向地方政府的勞政機關確認喔

    • 匿名 2019 年 3 月 18 日 於 下午 1:13 - 回覆

      您好~
      請問:依照就保法第17條規定,如果申請人在失業期間每月收入(包含薪資或其他報酬)有超過月基本工資的話,就不得申請失業給付了……那如果是買賣股票的資本利得,也算是收入嗎? 謝謝~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3 月 18 日 於 下午 5:11 - 回覆

        您好,其實過去勞動部已多次解釋過就保法第17條所說的「另有工作」與「工作收入」為何,主要是指「指被保險人於失業期間具有提供勞務之事實且因而獲致報酬,不論其勞動型態及收入名稱為何,均屬之。」(可參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2月20日勞保1字第0970140070號令),因此無論是僱傭、承攬或其他勞動型態,以及任何收入之名稱例如工資、薪資或其他名義之給與都算是就保法所稱的收入,但因買賣股票或因發放股利所獲得的報酬,似乎就不在前述的解釋範圍內了。

      • 遇到壞老闆 2019 年 4 月 26 日 於 下午 8:57 - 回覆

        您好,請問若是依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六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經勞工局2次調解,也在調解書中明確記載要求雇主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但2次調解仍不成立,公司也未開立證明,是否可依調解單申請失業給付?

        另,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未滿,提早就業也滿三個月,是否可針對剩餘金額請領提早就業獎勵金的半數,會不會因為雇主違反勞動契約,而調解的勞資糾紛,不得領取?

        謝謝~~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4 月 27 日 於 上午 11:27 - 回覆

          您好,依照就業保險法第23條規定,您可以檢具調解紀錄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聲明為勞動契約終止爭議並申請失業給付。另外在申請失業給付期間有找到工作且任職達三個月以上,本就可依法申請提早就業獎勵津貼,不會因為非自願離職的狀況不同而無法申請的。但有一點要注意,若前述的狀況後來經過確定申請人不符失業給付請領規定時(例如法院判決勞方無理由),就應返還這些已請領的津貼了。

    • 2019 年 4 月 24 日 於 上午 4:09 - 回覆

      請問我領滿六個月的失業補助,兩年內也找了新工作坐滿一年多,但還是被裁員。這樣再次申請補助可以領三個月還是六個月呢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4 月 24 日 於 上午 10:16 - 回覆

        您好,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6條第5項規定:「依前四項規定領滿給付期間者,自領滿之日起二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其失業給付以發給原給付期間之二分之一為限。」如果您在領滿失業給付後的兩年內又再次有非自願離職的情況,仍然可以申請失業給付,不過只能申領一半的金額,所以只會有三個月喔。

    • 豬兒 2019 年 4 月 25 日 於 下午 10:57 - 回覆

      請問一下如果5月申請求職登記申請失業給付,如果14天判定完之後突然找到工作,可是第一次的給付金還沒有撥款下來,這樣是就不能領給付嗎?
      第二問題是,那這樣如做了三個月後還能申請提早就業津貼把六個月領完50%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4 月 26 日 於 上午 9:37 - 回覆

        您好,通常經過初次認定失業後就服機構就會將案件送交勞保局審認後核發失業給付,並會再次確認在初認的前14日內是否確定沒有工作(加保)的紀錄,確認無誤後,基本上就會核發第一次失業給付的金額了。另外如果的確是在申領失業給付期間找到工作並工作達三個月以上時,是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沒錯的,不過建議可以依您的個案情形,另外詢問公立就服機構或向勞保局確認喔。

    • lhm 2019 年 5 月 10 日 於 上午 2:17 - 回覆

      您好
      1. 倘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希望提早復職,但公司已將該工作轉至大陸且決定不再台灣續聘而合意資遣,向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非自願性離職後在初認定前確認有新工作但新工作的報到日在初認定之後的話,這樣是否可以請領失業給付?
      例:5/31 育嬰留停
      7/10 申請提早復職 (領有兩次育嬰留停津貼)
      7/20向就業服務站登記非自願性離職
      8/3新公司報到

      2. 請問初認定的14天是工作天還是日曆天?
      3. 如果還沒領到第一次失業給付就去上班是否仍可申請提早就業獎金?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10 日 於 上午 9:04 - 回覆

        您好,14日指的是日曆天,通常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初次認定失業給付以前就有找到工作的話,可能就不會完成失業認定了。另外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8條規定,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其中一個要件是須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但如果沒有完成失業初認,就等於不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內,自然就不符資格了。
        由於您的狀況天數很緊繃,建議還是向您的就業服務員詢問並確認清楚為宜。

    • 蝦米 2019 年 5 月 11 日 於 上午 1:01 - 回覆

      您好,公司大量資遣後5/10辦離廠手續,但勞動終止契約日為6/20,等於5/10後都不用去公司上班,請問若5/10~6/20去做短期的工作,會不會影響到日後申請失業給付呢?認定上會有問題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11 日 於 下午 8:20 - 回覆

        您好,如果勞動契約終止日為6月20日,理論上也會在當日才會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如果在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後14日未找到工作才會完成初次的失業認定,所以在這段期間有兼職工作應不會影響該次非自願離職的身份,但實際還是依公立就服機構的認定情形為主。

    • 深藍 2019 年 5 月 19 日 於 上午 1:09 - 回覆

      你好,我有在職訓局的網站上看到,有關於職業訓練期間補助金領取的相關規定。其中有提到,失業滿兩年以上這部份,請問如果是自願離職,但至今已經失業滿兩年,是否可以領取補助金呢?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20 日 於 上午 9:08 - 回覆

        您好,建議可直接參考勞動力發展署的網站,原則上只要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的特定對象身份,便可以在職訓期間領取生活津貼,詳細的資格認定可逕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洽詢喔。

    • OA 2019 年 5 月 23 日 於 上午 10:07 - 回覆

      您好,請問
      1.若被資遣日為5/31辦完手續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5/31當天是否就可直接去申請失業補助?
      2.若14天判定完之後隔天就找到工作上工,可是第一次的給付金還沒有撥款下來,這樣是就不能領給付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23 日 於 上午 10:32 - 回覆

        您好,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後就可到公立就服機構辦理「初次申請」,如果在初申後14日都無法找到工作才會進行「初次認定」,基本上初認通過後應就能請領第一次的失業給付金了,不過詳細情形還是要依公立就服機構與勞保局的認定為主喔。

        • 楊里清 2019 年 11 月 10 日 於 下午 8:34 - 回覆

          請問我4號回職訓局報道,如果在11號找到工作那我這個月是否領的到失業補助。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1 月 12 日 於 上午 8:30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 TINA 2019 年 5 月 30 日 於 下午 5:32 - 回覆

      您好~我想請問若一失業就去申請,初次失業給付拿到後,可以間隔幾個月後才再次認定嗎? 還是六個月的失業給付規定要連續六個月領完呢? 謝謝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31 日 於 上午 11:30 - 回覆

        您好,這可以參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2月19日勞職業字第0920200282號函:「… 若領取失業給付者,於辦理失業再認定時,未依規定至少提供2次以上之求職紀錄,且未於規定之補正期間(7日)內補正,卻於第8日(或以後)方提供者,應視為重新申請失業給付,應有14日之等待期。」簡單來說,如果初認後沒有在下個月辦理再認,超過時間後如果仍保有原非自願離職的身份,就必須重新申請失業給付了。

    • Maka 2019 年 6 月 14 日 於 上午 10:46 - 回覆

      請問
      6月30號被資遣了公司也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但是我7月1號 找到工作了 ,新公司也是會直接
      幫我投保,但是試用期是三個月。
      這樣可以辦理失業補助嗎?
      就業獎金可以申請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14 日 於 下午 2:18 - 回覆

        您好,如本文所說明的,被資遣後應持非自願離職證明至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並於14日內未找到工作才能請領失業給付,您在被資遣隔日即已就職,自然不符合申請失業給付與提早就業獎助金的資格。

    • 匿名 2019 年 7 月 3 日 於 上午 11:42 - 回覆

      想請問懷孕時我是自動離職在家待產(高齡)產但兩年後有再求職但一直沒辦法找到工作(找了約一年多)可否請領失業補助金?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7 月 4 日 於 上午 11:14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 2019 年 7 月 31 日 於 上午 12:43 - 回覆

      您好 , 我想請問我失業給付第二次申請了 , 但還未到認定期間就已經加入工會勞保了
      那這樣我還要再認定日期回去繳交資料嗎?
      就業中心介紹卡要繼續做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8 月 1 日 於 下午 1:30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 蔡先生 2020 年 1 月 17 日 於 下午 9:18 - 回覆

      您好,領失業補助期間,接下企業顧問工作,(合同期間2個月)有勞務所得稅及補充健保費但沒有勞保,想問有三:1,這3個月內還可領失業補助嗎?2,三個月結束後還可請領失業補助嗎?ˇ3,若不能請領,但又沒勞保如何請領就業獎勵金(這點很矛盾)?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20 年 1 月 17 日 於 下午 10:46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 Bella 2020 年 2 月 26 日 於 下午 2:56 - 回覆

      您好,請問如果資遣後,可以給自己好好休假1-2周,才去登記再開始找工作,這樣有符合申請資格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20 年 2 月 27 日 於 下午 1:35 -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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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峰言瘋語 2020 年 5 月 31 日 於 下午 3:28 - 回覆

        你好
        想請問一下
        個人在108年8月因前公司改組資遣,有申請失業救濟補助,分別於9.10.11.12.及109年1 月領取了失月補助
        109年2月尋獲工作就職停領,但現再的公司也因為疫情個人又將再6月初遭到資遣,請問這樣是否還可以請領失業救濟金???
        (就職期間雖以滿三個月,但未向勞動部提出及申請獎勵就業金)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20 年 6 月 1 日 於 上午 9:29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 Karen 2021 年 3 月 4 日 於 下午 2:11 - 回覆

          請問我到公司任職4個月後,公司就解散了,這樣可以領失業補助嗎?

          •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21 年 3 月 4 日 於 下午 4:05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