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吧|勞動節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分類: 雜筆隨談發布時間: 2019 年 5 月 1 日

出社會之後,大家應該都知道每年五月一日是勞動節吧?但這天除了上班有加班費,或是多了一天假期之外,勞動節還有什麼意義呢?雖然大家不見得想知道這個節日的由來跟精神,不過我們今天還是來簡單介紹一下勞動節的背景,讓各位可以更心安理得(?)地休假囉!

勞動節日議題首圖

不只是台灣,在每年五月一日這天,許多國家的勞工們都會舉行相關的紀念活動(或遊行抗議)來表達自己的理念與訴求,因此這天通常稱之為「國際勞動節」(Labor Day)。

19世紀末,西方社會經過了工業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發展,雖然生產方式逐漸由人力與獸力轉變成機械化運作,但也導致許多產業出現了大量的工人需求,勞工的工作時間不但不會隨著工業化的趨勢而減少,反而因為需配合雇主的生產需求,而使工時仍居高不下,每天可能還是得出勤12小時甚至14小時。對於過了百餘年後,仍然上著這種工時的讀者們先別急著自我吐槽,就是因為過去有著這樣的工作環境與時空背景,才確立了現今工時制度的雛形。

三八制概念

|勞動節日的濫觴|

188651日,在美國芝加哥有將近35萬名工人舉行罷工遊行,並提出了每天工作8小時、教育8小時以及休息8小時的訴求,希望生活可以取得平衡,不會全部被工作所束縛。然而,在這為期數日的示威行動中,芝加哥市政府所派出了警方與這些示威者發生了許多衝突,也造成了雙方有數十人的死傷。這次的事件在日後被稱之為「乾草市場事件」(Haymarket affair),而後於1893年,市府也建立了「乾草市場烈士紀念碑」(Haymarket Martyrs’ Monument),以悼念在該次事件中死傷的警民。

Haymarket Martyr's Memorial

1889年,由世界各國工人政黨所組成的國際聯合組織「第二國際」,在巴黎舉行的大會中通過了「五一節案」,並將51日定為國際勞工節,不只代表國際社會重視186651日所發生的罷工事件,也確立了我們現在習以為常的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制度,讓勞資雙方對於工作時間的認定能有明確的標準。

那麼在台灣,勞動節只有單純的紀念意義嗎?

勞動基準法第37條(勞動節)

當然不只這樣,依照勞基法第37規定,除了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規定的應休假日,勞動節更是法令強制規定應給假的日子,所以原則上在這天,都是屬於所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的「國定假日」。

當然,也不是所有勞動者都適用勞基法的規範,如果想知道有哪些工作者仍然不在勞基法的保障範圍,可以參考我們去年勞動節所撰寫的文章「勞動節不放假?讓你知道還有哪五大職業不適用勞基法」。

勞動節出勤態樣

既然勞動節是法令強制規定的休假日,我們就直接來說明實務上遇到國定假日的情形吧!由於公務機關在勞動節這天仍然得正常出勤而不能休假,所以許多事業單位可能因為須配合公部門運作而同樣會讓員工上班,這時候會出現哪些情況呢?如上圖所示,我們把可能的情形列舉如下:

  • 51日原本就是工作日,當天直接放假不用上班,薪資照算。

  • 51日原本就是工作日,但因業務沒辦法休假,所以協商調移到其他工作日休假,調移後的那天不用上班,薪資照算。

  • 51日原本就是工作日,但因業務沒辦法休假,而且也沒時間補假,所以老闆要另發給一天的薪資,如果當天上班超過8小時就另外依照平常日標準算加班費。  

  • 51日原本就是排休(例假或休息日),當天本來就不用上班,但要另外補一天假到其他工作日,補假的那天不用上班,薪資還是照算。

  • 算時薪的部分工時工讀生,當天有上班的話就是要給雙倍的時薪,也沒辦法再另外補假或調移休假了。

總而言之,既然勞動節這天是屬於國定假日,對員工來說就應取得一天的休假或加班費,如果雇主沒有依法辦理,就會違反勞基法第39的規定了,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可能將被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呢。無論如何,希望大家都能把握我們所剩不多的國定假日,好好地過勞動節這個節日。最後,除了我們在本文提到的歷史與法令上的意義,勞動節對你來說有什麼特別的嗎?聊聊吧,歡迎與我們分享你的想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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