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國112年)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分類: 勞工保險, 職業災害發布時間: 2022 年 11 月 1 日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在今年(111年)5月1日正式上路,我們先前撰寫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懶人包,簡單介紹了有關新職災保險的一些規定與重點,有興趣的讀者們可以再回顧一下該篇文章,了解新法上路後帶來了哪些改變。由於職災險已從勞保脫鉤,因此當雇主要為員工單獨投保職業災害保險時,就不能再像以往一樣參考勞保投保薪資級距表,而應參照勞動部所發佈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來了解應以哪個級距為員工投保才屬適當。

2023年(民國112年)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今年4月份時,勞保局因應新法上路便有發佈了自111年5月1日所適用的職災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我們在當時便有同步將分級表更新於Workforce勞動力量的部落格內,希望提供給有需要的讀者們使用(參照「【111年5月1日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一文)。

自112年1月1日起,配合月薪制基本工資將調漲成26,400元(時薪制則調漲為176元),勞動部於10月26日又發布了明年的職災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主要是將投保薪資等級的第一級自25,250元調整為26,400元,而投保薪資等級的天花板(72,800元)維持不變,因此原本共有24個級距,自明年起將調整為共有23個級距。

另外由於新的職保法與勞保投保的規範還是有所不同,以下就幫大家複習一下有關職保法強制納保對象與特別加保對象的一些規定。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強制納保對象 vs. 特別加保對象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強制納保對象|

職保法第6條至第8條規定了強制納保對象有哪一些,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過去職災保險依附於勞保中時,僅有規定5人以上事業單位應強制納保,而4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則採自願加保,使得一些微型企業因此未幫員工投保勞保而只投保就保、健保與提繳勞退金,結果員工不幸發生職災時,職災勞工便因而無法向勞保局請領職災的相關給付(醫療、傷病、失能或死亡),而使得雇主應自行全額負擔補償責任。

新法上路後,不再有投保單位人數的規範,只要是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更詳細的強制納保單位與對象,整理如以下表格供各位參考。

投保單位類型 投保對象 法令依據
登記有案單位(含家事移工雇主)
  • 強制投保對象
    一、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之勞工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之勞工(家事移工)。
    二、年滿15歲以上,依法不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及公、私立學校之受僱員工。
    上述勞工包含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未滿15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
  • 準用強制加保對象
    一、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技術生、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及其他與技術生性質相類之人。
    二、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建教生。
    三、其他有提供勞務事實並受有報酬,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第6條
職業工會、漁會 年滿十五歲以上之下列勞工,應以其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之會員。
二、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第7條
職業訓練單位 年滿15歲以上,於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或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接受訓練者,應以其所屬機構或單位為投保單位,參加職災保險為被保險人。 第8條

職災保險特別加保對象|

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0條規定,第6條至第9條規定以外之受僱員工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得由雇主或本人辦理參加本保險。此外,勞動基準法第45條第4項所定之人(不具勞雇關係的童工),得由受領勞務者辦理參加本保險。
勞保局在官方的問答中,列出了以下人員讓各位更具體地知道特別加保對象有哪些:

  1. 臨時或短暫受僱於自然人雇主之勞工。(如受僱工頭之點工)
  2. 前述實際從事工作之自然人雇主。(如工頭)
  3. 實際從事勞動而獲致報酬之人員。(如平台外送員、街頭藝人等)
  4. 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所定提供勞務之人。(指提供勞務之童工,如廣告童星)

上述特別加保對象的加保資格、手續、月投保薪資等級、保險費率、保險費繳納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可參考勞保局發佈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我們也會在本文後面彙整這類特別加保對象的投保薪資分級表供各位參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依此辦法參加職災保險的話,是不能在加保後申報調整月投保薪資的,在這條法令的立法理由中有提到,特別加保對象的投保方式是參考商業保險之旅遊平安險概念,提供簡便加保方式,讓投保單位或實際從事勞動人員,為所屬勞工或本人辦理加保,投保程序完成後保險效力即告確定,並不得更改,所以此類人員在投保前務必要審慎思考要以哪一個級距投保,才能在不幸發生職災時填補經濟缺口。

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投保薪資等級 月薪資總額(實物給付應折現金計算) 月投保薪資
第1級 26,400元以下 26,400元
第2級 26,401元至27,600元 27,600元
第3級 27,601元至28,800元 28,800元
第4級 28,801元至30,300元 30,300元
第5級 30,301元至31,800元 31,800元
第6級 31,801元至33,300元 33,300元
第7級 33,301元至34,800元 34,800元
第8級 34,801元至36,300元 36,300元
第9級 36,301元至38,200元 38,200元
第10級 38,201元至40,100元 40,100元
第11級 40,101元至42,000元 42,000元
第12級 42,001元至43,900元 43,900元
第13級 43,901元至45,800元 45,800元
第14級 45,801元至48,200元 48,200元
第15級 48,201元至50,600元 50,600元
第16級 50,601元至53,000元 53,000元
第17級 53,001元至55,400元 55,400元
第18級 55,401元至57,800元 57,800元
第19級 57,801元至60,800元 60,800元
第20級 60,801元至63,800元 63,800元
第21級 63,801元至66,800元 66,800元
第22級 66,801元至69,800元 69,800元
第23級 69,801元以上 72,800元
備註:
一、本表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表投保薪資金額以新臺幣元為單位。
投保薪資等級 月薪資總額(實物給付應折現金計算) 月投保薪資
第1級 基本工資以下 基本工資
第2級 超過基本工資至30,300元 30,300元
第3級 30,301元至34,800元 34,800元
第4級 34,801元至40,100元 40,100元
第5級 40,101元以上 45,800元
備註:本表投保薪資金額以新臺幣元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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