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過去內政部主管勞政事務時的解釋,勞工在上下班必經途中之意外事故,除違反法令者外均屬職業災害,這時候雇主就應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予以補償,但仍應依不同個案發生的事實情況予以認定。另外,實務上是否認定為職災也會參考勞保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主要就是沒有在通勤途中從事私人行為或違反重大交通法規的話,大多會被認定為職業災害而可申領勞保職災傷病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