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工有結婚的事實,則雇主應給予8天的婚假,且應於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算的3個月期間內請畢,但若經公司同意,也可延長於一年內請畢。另外,原本的確是有應一次請完婚假的解釋令,但從104年開始,勞動部便已廢止該解釋,因此目前並無一定要一次請畢婚假的規定囉,詳情可參照「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