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請病假的天數規定為何?薪資又該怎麼計算?
勞工因為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的話,可檢具合法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向雇主請求病假,未住院的病假一年以30日為限,有住院的話則合併未住院病假,兩年內不得超過一年。在請病假期間,一年內未超過30天的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超過30天的話得不給薪,詳情請參考「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下)」。
勞工因為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的話,可檢具合法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向雇主請求病假,未住院的病假一年以30日為限,有住院的話則合併未住院病假,兩年內不得超過一年。在請病假期間,一年內未超過30天的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超過30天的話得不給薪,詳情請參考「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下)」。
員工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就可向雇主請求事假,一年以14日為限,而如果超過14日的話,則由勞資雙方自行議定是否從優給假,換句話說,雇主原則上是可以不給超過法定上限的事假天數喔,詳細規定請參考「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上)」。
勞工喪假天數依據與過世親屬的關係,而有以下三種天數規定:1.如果過往的親屬為「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應給予喪假8日;2.如果是「兒子、女兒、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岳父、岳母、公公、婆婆、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過世者,應給予喪假6日;3.如果是「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祖父母」喪亡者,應給予喪假3日。喪假期間都是有薪休假,而且不能扣除全勤獎金喔,詳細規定請參考「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上)」 。
如果勞工有結婚的事實,則雇主應給予8天的婚假,且應於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算的3個月期間內請畢,但若經公司同意,也可延長於一年內請畢。另外,原本的確是有應一次請完婚假的解釋令,但從104年開始,勞動部便已廢止該解釋,因此目前並無一定要一次請畢婚假的規定囉,詳情可參照「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