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今天大家都還好嗎?連假過後上班總是特別痛苦😣😣😣不過仔細想想,工作除了可以獲得薪資與成就感以外,大家特別期待的,應該還有特休假吧!上週在萬華社大的課程中,有同學對於特休假的天數與規定還是不太清楚,尤其是新進員工的部分。仔細想想我們好像也很少撰寫這方面的內容(遮臉),今天便想跟大家來分享一下關於新進員工特休假天數的問題!有興趣的可以跟我們一起往下看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中,已有明確規範年資與相對應的特休天數,基本上就是員工年資越久,會取得的特休天數也就越高,然而自106年1月1日開始,年資較淺的勞工所能取得的特休天數也有稍微增加,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可以取得三天的特休,但就是這點讓很多雇主都搞不清楚,有些雇主可能會誤會當勞工年資滿半年時取得三天的特休,是可以從滿一年的七天中扣除的,但法令的規定是「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就應給假,因此正確的做法應是勞工年資滿半年後取得三天特休,年資滿一年時「另」取得七天的特休才是,並不是再給四天湊到七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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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今天的極短篇大家會喜歡!每次分享一點點勞動法令相關知識,讓大家方便閱讀與好吸收。最近天候不佳,大家上下班通勤要注意安全啊,祝大家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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