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是不是每天早上為了要趕著要打8點的上班卡而戰戰兢兢呢?如果可以不打卡就太好了……嗎(?)今天我們要來聊聊,不用打卡聽起來好像不錯?但可能會導致你加班加到天荒地老都沒有人知道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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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第6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其中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1條有明文規定「本法第三十條第五項所定出勤紀錄,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之紀錄。前項出勤紀錄,雇主因勞動檢查之需要或勞工向其申請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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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雖然不打卡是可以當作給員工的福利,但重點是雇主還是要去記錄你的出缺勤時間啊(雇主看到這裡可能就會:害啊這麼麻煩喔)而員工也可以依法向雇主請求發給出勤紀錄影本唷:)好的,大家週一愉快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