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講一下「通勤災害」,基本上只要你每天會出門上班,就很有可能會遇到(畢竟你知道現在三寶很多,你自己小心但別人可不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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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部在勞基法上對「通勤災害」的定義呢,是指勞工上下班必經途中之意外事故,而且不是出於勞工私人行為而違反法令者(如:無照駕駛、闖紅燈或酒駕等)。不過職災案件可能會有千百種狀況,實際上仍應就個案發生之事實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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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個麻煩的地方😫😫😫那就是勞基法與勞保在職災上的認定並不完全一樣。勞保職災給付主要會依
1️⃣通勤時間的適當性
2️⃣是否在合理的路程
3️⃣有無從事私人行為
4️⃣是否有重大交通違規
以上四個原則來判定是否發給給付,這邊同樣會依照個案的不同而有差異喔!(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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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如果確定是職災的話,勞工就可以向老闆請求損害賠償、職災補償以及傷癒後的協助,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的話,就找工作地的勞動局(或勞工局)問問吧!職災的部分,日後我們會再慢慢解釋給大家了解✨有空可以看一下首頁連結🔗之前寫過的職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