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臺灣出現了好幾間外送平台,這對懶得出門的人(例如我XDD)真是一大福音❤️不過在上週四(2019/8/29)UberEats的部分外送員,在社群平台上串連了在當日中午11點至下午2點的尖峰時段「停止接單」,希望透過這種「罷工」的方式來表達對於新獎勵制度的不滿,雖然成效有限,但是我們想要來跟大家探討一下共享經濟下的議題,到底這些辛苦的外送員到底算不算是勞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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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章中,我們會從以下幾個面向去探討
❶ 勞基法對勞工/雇主/勞動契約的定義
❷ 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的界定
❸ 執行業務上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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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最後還是想跟大家說一下,如果實際遇到問題的話,還是得視情況參考不同的證明,畢竟這其中參雜太多因素了XDD對共享經濟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去看看新文章吧(老樣子!連結在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