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今天是要來分享新文章的,但是突然想到「ㄟ...失業給付有分享過好幾次,但是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好像根本沒有提過(笑)」,如果你有請領過失業給付,但是卻不知道提早就業獎助津貼,那今天的內容真的不能略過~
關於大家比較耳熟能詳的「失業給付」,我們過去已有寫過不少內容分享細節,有興趣的讀者們可以再去部落格看看之前的文章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是?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是現行就業保險法所規定的五種給付之一。查了一下就保法在民國 91 年時的立法理由,便有提到這項津貼是為了促進失業者儘速再度就業,避免過度依賴失業給付導致勞動意願低落而設立的獎勵。
但並不是所有「失業者」都可以請領到這項給付。依照就保法第 11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可以領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前提是「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而請領失業給付的必要條件之一又是需符合「非自願離職身分」,換句話說,如果是因為個人生涯規劃或家庭因素而提出自請離職的失業者,不只沒辦法請領失業給付,當然也無法進一步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了。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請領資格/給付標準/注意事項可以參考上面圖片說明
看完上面圖片說明之後,你應該會發現,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請領標準與計算方式好像相對簡單(?)但還是有一些細節可能要多注意一下,想瞭解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還有哪些要注意的?底下留言「我要看」,文章連結直接傳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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