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相信如果是尚未除役的男性朋友們,應該都有注意到政府宣佈從明年開始將採用新制教召方式,以1年1訓、1次14天為原則召訓,預計將有約1萬5000人參與新制教召。相較於原有的教召制度,受訓期間從5天(士官以上階級則為7天)拉長到14天,對於大部分後備軍人來說,應該都會覺得好煩rrrrrrrrrrrrrr😭

其實無論是新制還是舊制的教召,如果是召集期間遇到勞工應出勤的工作日的話,則應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8條及兵役施行法第43條規定,給予勞工有薪的「公假」,因此勞工除了可以取得由公司照常發放的工資外,還可以領到政府發給的薪俸津貼,對於這段期間所付出的時間與心力算是不無小補了(雖然很多人應該寧可付錢免召😂)。另外雖然教召期間長達近半個月,但畢竟這段期間勞雇關係仍然存續,因此雇主也不能據此而退保勞健保與停繳勞退金。

不過也補充一下,假如是士官以上而遇到7天的召集(或之後的14天),一般情況下可能會有兩天的週休(例假與休息日)是與教召期間重疊的,但因為這兩天勞工本來就沒有出勤義務,法令也沒有例休遇到教召應予補假的規定,所以舉例來說,如果某個勞工是固定休六日,而在某個週六至下個週五的期間(共七天)內要接受教召,那可能週五下班後隔天就要馬上報到,但週六與週日也沒辦法要求公司額外補假了。

順帶一提,不只參加教召可以請公假,其實還有其他狀況也是可以檢具證明向雇主請公假的,可以到我們部落格參閱之前寫過的「七種可以向老闆請『公假』情況」一文。(或是直接至首頁,連結幫大家放上了)

不知道大家對於新制教召有什麼看法呢? 雖然這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相信有不少讀者們應該都是有苦難言或是默默祈禱不要抽到自己吧😂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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