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班突然聽到老闆叫你做到今天,應該都會嚇傻吧😨😨😨(開始內心腦補:為什麼?我做錯什麼了嗎?跟突然被提分手的感覺有87成像😭)今天想要討論的是,老闆當天無預警資遣你,要你明天不用來了,並且會多給錢當作預告工資,這樣到底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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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被資遣的勞工生活不會突然產生困難,在勞基法第16條中,有依照勞工不同年資訂有所謂「資遣預告」規定,如果雇主沒有提前告訴勞工, 就未滿預告期間的日數,雇主就應該要補給預告期間工資,這點是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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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實務上比較常見的是, 因為當日沒有向勞工保險局通報退勞保,而會衍生勞動契約到底哪一天終止的爭議,建議雇主還是要跟勞工說清楚呀!另外也要注意的是,依照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在資遣勞工10日前,雇主要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唷😊好的,希望大家職場順利,永遠不要聽到這句話(太刺激了😅)記得點愛心然後收藏,並且分享給所有的親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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