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勞動部在今(111)年10月28日發布了新的解釋令,簡化了原本無論企業規模大小,都應遵守的「部分制度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才可實施」的程序,這對於一些員工人數在三人以下的微型企業來說是很重要的改變,不過相信很多人應該還是沒辦法馬上了解這個新規定的含義,因此本文希望透過一些簡易的解析,讓各位讀者了解這份新的解釋令。

不過在進入正題之前,應該有很多讀者不知道什麼是「勞資會議」!或是會覺得勞資會議不就是雇主跟員工開會,那麼我們每天或每週不都有開會,就算是有舉行勞資會議了吧?實際上並非如此,依照勞基法的相關規定,勞資會議指的是事業單位依照法定程序所召開的會議,並且應定期舉行。

我們在部落格文章中,透過以下三個段落來說明這項新政策所帶來的影響與注意事項,如果是在微型企業工作的勞工或創業者,建議可以到我們的部落格中看一下詳細的資訊唷~
❶什麼是「勞資會議」?雇主跟員工坐下來開會就算嗎?
❷關於法定須經勞資會議同意的事項
❸勞動部發布的新解釋令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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