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天前在 threads 看到一篇貼文,內容大概是網友在半夜以 LINE 的方式跟老闆告知要離職,並且只做到今天。單看一小段對話截圖,無法得知這位網友的工作年資,以及是否有符合法定的離職預告期間(後來原 PO 表示自己有符合),會讓我特別留意這則貼文的原因是,底下的留言有不少人表示這樣提離職不是很妥當,但也有人表示這樣原 PO 又沒有違法,有何不可?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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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職有太多太多種情況可以討論了,有興趣的也可以去看看我們之前的文章。你也可以跟我們分享自己的看法~以上

員工提出離職後,需要資方核准才能走?
沒做好交接工作,就不能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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