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我們過去的貼文中有提過一些提離職時要注意的細節,也詳細說明過關於離職交接的相關程序,相信對於有轉職需求的讀者們應該多少會有些幫助。雖然我們很常協助勞資雙方解決勞資爭議,但其實也有更多勞工在離職時無意爭取其他權益,而只是希望能夠好聚好散與全身而退而已,這時候如何寫離職信就是一門學問了🤔🤔🤔所以今天想來聊聊,離職信該怎麼寫,又最好有哪些內容比較適當呢?

對於一些新鮮人來說,由於從來沒有提過離職的經驗,所以在提出離職時深怕一個不小心就給前東家留下壞印象,因此比較好的方式是可先詢問一下其他前輩或公司的HR,是否有制定既定的離職程序或相關書表,再配合提出離職申請。不過也提醒一下,在正式從公司內部系統或簽呈程序中遞交離職申請以前,最好還是先向直屬主管口頭說明一下離職的意思,除了可以讓主管有心理準備進行業務調整與交接事宜,也能更快地開始著手新人的招募工作。

即使公司有內部的離職申請書或可以透過系統申請,但有時候這些既定的書表只能簡單勾選離職原因而無法詳細表達自己的意思,這時候就可以考慮另外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方式撰寫離職信給主管並CC給HR,除了更為得體外,也能作為有確實達到離職預告的證據。

離職信只要簡要說明即可,不必寫得長篇大論或有過多的抱怨,建議可以採以下幾個層次撰寫:
❶簡述離職原因|官方一點的話當然可以寫最常見的個人生涯規劃、健康因素等等,但可以的話還是盡量不要說謊,否則日後被公司發現後,反而容易產生誤會。
❷明確告知離職日|為了讓離職預告期間有符合法定的標準,除了要推算一下最早可以離職的日期外,在離職信中也要明確表明離職日期,避免日後遭到公司主張未依法預告而產生爭議(所以才說離職信可以作為舉證之用)
❸表達交接意願|我們過去在部落格或IG貼文中已經不只一次說過交接的重要性了~所以離職信中稍微提到交接的意願與過程,除了可以讓自己顯得更有責任心之外,也能降低日後發生爭議(或是被前同事盧😆)的機率
❹請求發給服務證明|依勞基法第19條規定,勞工離職時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是不得拒絕的,但反面來看,員工如果沒有提出的話,雇主也未必要主動提供了。所以為了避免日後麻煩,最好可以在離職時一併提出,以備未來不時之需(雇主拒絕開立的話也才能證明確實有跟公司要過服務證明,又是另一個舉證的重要所在!)

以上是關於離職信簡單的建議,以前我們離職時甚至還有寫離職信給其他同事過,不僅是為了表達感謝之意,也能讓前同事們知道自己對於這份工作經歷有多麼重視,打好人際關係日後基本上是有利無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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