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今天要送上熱騰騰的新文章🔥跨完年後一直到農曆新年以前,應該有不少人都在思考著是否要轉職到新的工作,今天的文章主題剛好是前陣子我們客戶諮詢遇到的問題👉🏻如果目前有離職的規劃,但公司卻表示要離職的話,除了要事前預告,還需要公司「核准」通過才能離開,真的是這樣嗎?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會提到以下問題:
❶自請離職的相關法令依據與概念
❷勞方自請離職時,仍應提前預告與辦理交接
❸資方訂定離職需核准的規範,卻被法院認為無效的案例
❹勞方提出自請離職後,是否可以撤回?
這次的文章內容比較沒那麼硬啦,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首頁連結點選來看看,說不定哪天會派上用場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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