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想必大家這幾天最關心的事情,就是明天(7/27)全國將調降為二級警戒,先前疫情趨緩時已有不少公司也已陸陸續續取消原本的「居家工作」(WFH)措施,而在疫情警戒調降後,應該也意味著更多人要回到原本的工作場所上班了(嗯我聽到一片哀嚎聲)🥲

即便疫情看似日漸好轉,但相信還是有些人無法安心的回到辦公場所,並可能會因為居家辦公措施的實施與取消而衍伸出以下幾種爭議情況,如果你目前剛好也在這樣的情況中掙扎,不妨可以跟著Workforce勞動力量一起往下看看,說不定會得到一些解答唷👇🏻

情況一:公司仍維持居家辦公模式
雖然大部分的雇主應該都會要求員工回到辦公場所,但仍有不少行事較為謹慎的雇主選擇讓員工維持居家辦公模式或是持續採用分流出勤的方式,減少員工通勤或是群聚染疫的風險。不過就如同我們先前撰寫的貼文,若為居家辦公模式,則在出勤管理、薪資計算與其他管理事項,雇主都要多費一點心思,並且不能未經員工同意就擅自調降薪資或有其他不利的處分,避免產生爭議。

更細緻點來討論的話,假如公司仍然要持續維持讓員工居家辦公,以下幾點最好還是特別以書面方式約定為宜:
❶在家工作實施或延長的期間
❷工作時間、休息時間與加班認定
❸工作內容的細節與確認方式
❹在家工作使用的設備
❺資訊安全與相關配套措施
❻出勤紀錄的記載方式

情況二:勞工有其他考量無法回到工作崗位上
要回到辦公場所,對於部分家中有小朋友的爸媽而言,最擔心的便托育一事,但因為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會因為各地方政府的政策而有不同的開放條件,所以也不見得能夠完全放心回去上班。

因此,教育部在前幾天也發布了教育部110年7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92392號函,其中有提到如果有在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這段降級期間內,家長有親自照顧學童的需求的話可以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該假別的細節可以參考一下我們過去的文章),並應注意兩點:
❶學童應為「12歲以下(未滿13歲)」或是「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者,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❷上述的「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即便是沒有符合上述資格的家長,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親自照顧時,仍然也可以提出「家庭照顧假」的請求,或是以事假、特休假等其他假別請假。

至於擔心自己還沒有施打疫苗,怕回到公司會有染疫風險的人,或是單純覺得在家工作有較高效率而不想到辦公室直接面對主管與同事的讀者們,恐怕就比較難拒絕回到公司出勤的要求了😅😅😅如果真的有正當理由無法回去的話,就試著與雇主協商看看是否能延長居家工作期間或是以其他假別辦理了。

回到辦公場所更重要的是…
題外話,雖然即將降級,但疫情仍在且大家不得鬆懈,雇主們可以參考先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遵守防疫規則並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讓大家可以安心的好好上班❤️

以上就是Workforce勞動力量整理出的一些重點,希望大家今天晚上早點睡,保持最佳狀態,明天準備進入辦公室見許久未見的同事(?)同時也要勤洗手戴口罩,防疫優先啊!!!(好我好囉唆)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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