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跟你們說件很恐怖的事情……每年的這個時候,都會有個不知道哪來的聲音,悄悄的在耳邊說「做得不爽嗎?領完年終再離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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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啊~~~~~(尖叫)
「可是真的好想走人喔!就做到12月底吧」
「可是差一個月就可以領到年終了欸」
「為了錢苦撐一波吧(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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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有以上可怕的經歷嗎?沒關係我懂🤗,今天米編想要帶給大家三個(不負責)小建議,幫助大家判斷到底應該怎麼做才好~如果有興趣的話就趕快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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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真的領得到年終嗎?
除非是約定採用「保障年薪制」並將其中幾個月的薪資以年終獎金的名義發給,或是公司有訂定相關發放標準與辦法而員工以達成該條件,否則一般來說年終獎金大多會被認為屬於「恩惠性給予」,甚至會設定「發放時應在職」這類的條件,那麼就算離職後公司不發給年終,恐怕也無法請求了。因此,建議決定離職前可以搞清楚圭司是否有其他相關規定,探聽一下,知己知彼嘛
❷有什麼非走不可的理由嗎?
主管機車、工作無聊、同事很哭……想要離職的理由可能有100個,但是對於現在的你,真正非走不可的理由是什麼呢?不妨給自己一點時間,去沈澱思考一下,自己的職涯規劃與未來藍圖為何,如果是可解決的問題,也可以試著努力一點去調整心態與做法,說不定會發現現在的工作很不錯(笑),或是認知到自己根本還沒做好離職準備😆
❸下份工作呢?
最後一點,如果你的下一份工作已經有著落了,那麼就可以直接走人了(良心建議,不過還是要注意交接與預告義務)。有些人的做法會去延後報到時間,可能是過年後才報到,但中間還有一大段時間呀,誰也無法保證是否有變數,說不定新公司覺得可能不需要新人,或是有找到更合適的人來填補這位置……等等,太可怕了!與其做得這麼不開心又要承擔這時間風險,不如就瀟灑一點,我們轉換跑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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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點,希望可以幫助正在天人交戰的你!喜歡這篇貼文的話,請記得狂點愛心❤️,狂收藏並且狂分享給你身邊的親朋好友,或是剛好也在掙扎的同事(笑)那就先這樣啦~祝大家一切安好,年終飽飽(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