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行!依勞基法第13條規定,勞工在職災醫療期間是不能終止勞雇關係的,否則雇主可能會面臨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喔。此外,依照職保法第23條規定,除非雇主有以下三種情形:「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才能預告職災勞工終止勞動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