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月初剛分享過在小公司的勞健保投保問題(你看了沒😆😆😆),這次要來分享的是更細節但很多老闆也常忽略的問題,也就是工讀生的「健保」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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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之前已有提過,法令上並沒有「工讀生」這個名詞,而應該是藉由工讀生的工作時間,來判斷是否屬於「部分工時工作者」(也就是週正常工時未達40小時的人員),並進一步地判斷是否要為其投保全民健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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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衛生福利部84年7月4日衛署健保字第 84031133號函釋,關於部分工時人員參加健保的認定原則如下:
❶每個工作日到工者,無論每日工作時數多少,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白話來說,假設該公司每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該工讀生也是每個工作日出勤,就算每天時數未達8小時,仍然為專任員工而需要投健保喔!
❷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其每週工作時數達12小時以上(含12小時),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
❸同時在二個以上單位工作的員工,如果前面兩個要件都符合的話,可以選擇工作時間較長或工作所得較高或危險性較大之投保單位投保。
❹如果是利用寒暑假打工而從事不超過三個月的短期性工作,且未喪失原有之投保資格者,為了避免時常移轉投保單位之不便,全民健保允許仍以原保險身分(例如是父母之眷屬)繼續投保,這樣也就不用再麻煩爸媽的公司協助辦理眷屬退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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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有關部分工時人員「健保」投保的簡易認定原則,如果有遇到個案性的問題還是可以直接向健保署洽詢的(雖然電話可能有一點難打進去XDD )但還是要提醒老闆們,其他的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與勞工退休金還是要依相關法令辦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