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打個哈欠先😂)明天開始就是國慶連假了,這是本年度最後一個連假了了,嗚嗚嗚要好好珍惜啊!。每次到了國定假日,我們還是想要嘮叨一下,讓大家知道連假期間如果被公司call出來加班的話,該怎麼計算加班費呢?(直接忽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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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比照政府機關⾏事曆採⽤用「八週變形工時」調整休息⽇日的公司,10月5⽇就會成為應出勤的工作日(也就是俗稱的補班日),而10月11⽇則會變成「休息日」的性 質,所以在不同⽇⼦子被call出來上班的話,加班費的計算就不太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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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國慶日出勤👉🏻當天屬於國定假⽇性質,老闆徵得員⼯同意而出勤的話,在8小時以內都得加給⼀天工資,如果超過8小時的話,則像是平常日的加班費率⼀樣,第9與第10⼩時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第11及第12⼩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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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10月11日及12⽇出勤👉🏻這兩天屬於「休息日」的性質,所以有出勤的話前兩個小時,老闆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加班費,第3小時至第8小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第9小時起則每小時加給2又2/3倍(或2.67倍)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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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10月13日出勤👉🏻大部分的公司會把星期天定為「例例假⽇日」,所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導致員工一定得在這天出勤工作處理理特定事件才能讓員⼯加班,而且還必須在事發24小時內向勞動局或勞工局核備😎因為情況比較少見,我們就不多作介紹怎麼算加班費了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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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各類型加班費計算方式,可以參考我們的「⼈資基本功—解析加班費計算⽅方式」這篇文章,其中有詳細講解各類加班費的計算與法令依據,包含上面沒講到的例假⽇加班費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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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很多⾏業是採⽤排班制度的,那當然就與我們圖例中的排假方式不同了!所以要再次重申,本⽂提到的只能作為參考,詳細情況還是要依照公司的制度⽽定喔✨✨✨但不管怎樣,雇主還是應以類似的概念來排定例假與休息日,而且國慶日是不能與例休重疊的,如果真的剛好排在同⼀天的話,勞⽅還是可以取得另外補假的權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