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休假一般而言分為個人週年制、曆年制與學年制等制度,常見的個人週年制是以員工的到職日為基準,滿足法定的期間後雇主就應給予特別休假;曆年制則是統一律定所有員工的休假期間皆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按照年資的比例換算為特休天數,詳細規定與圖示可參考「|動態議題|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訂條文懶人包」,如果仍然不太知道怎麼計算特休,可在勞動部建置的「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中試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