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議題|連續上班24天的秘密-談四週變形工時

繼前次勞動部放寬汽車貨運業及桶裝瓦斯業分別納入八週變形工時及四週變形工時後,今日 (25日)又再次開放農林漁牧業納入彈性最大的四週變形工時適用行業別中,也使四週變形適用行業別增加至42種。


參考新聞:
例休解套 汽車貨運、桶裝瓦斯業變形工時鬆綁

 
如果你還不知道什麼是變形工時 ( 又稱彈性工時),請參考Workforce先前所撰寫的文章:是彈性還是後門?變形工時制度介紹

勞動部106年7月25日勞動條3字第1060131585號函
 

如同媒體所報導,本次將農林漁牧業納入變形工時後,預計將影響9萬3000人,雖然不代表所有這些行業別的事業單位都會採用變形工時制度,更別說這些一級產業可能大多根本不知道,也不想去了解這些相對複雜的制度,然而,對於懂得運用變形工時制度(特別是四週變形)的事業單位,雖然在排班上有更多的彈性,但對於受僱於這些單位的勞工而言,可能就被迫接受與正常勞工不同的排班方式。

四週變形工時 四週彈性工時



我們以媒體報導所指稱的最多可連續出勤達24天班的情況來看,由於變形工時制度中,二週與八週變形工時並未排除七天內至少要有一例假的限制,因此連續工作的日數最多也只能是6天而已(如果休息日有加班出勤),但對於四週變形工時制度而言,其彈性為「勞工每兩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意即事業單位如果把例假分別排在首週的前兩日及末週的最後兩日,其中四天休息日也都加班出勤,就會形成連續出勤達24日也沒有違法的情形,雖然實務上很少單位會這樣排班,但這樣的彈性,對勞工真的好嗎?

雖然以上的情形早在一例一休實施以前便行之有年,也是勞動部一直以來自認為不能說的秘密,但我們仔細想想,當現在的政策不斷的主打「週休二日」,卻又另外再以變形工時放寬許多行業,是不是與當初的立法宗旨背道而馳呢?

其實很多行業在變形工時的彈性下,已經有許多辦法能夠排出班別,端看事業單位懂不懂得去運用而已。但對於勞工而言,工作之餘還必須去了解這些複雜的制度,實在是有些吃力。期待未來的勞基法,可以朝著在現行的框架下,以更簡化的方式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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