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舊制退休金時該如何節稅呢?

分類: 退休發布時間: 2020 年 8 月 10 日

最近我們注意到一則經濟日報的新聞「勞工舊制退休金節稅有道 財部:全部轉新制免稅」,主要就是財政部賦稅署針對勞工「舊制退休金」的節稅方式有提出說明,我們覺得如果能分享給更多仍未領取舊制退休金的勞工朋友們這項資訊,應該也會有不小的幫助。那麼,當有舊制年資的勞工在向公司一次領取退休金時,有什麼合法節稅的方式呢?

領取舊制退休金時該如何節稅呢?

關於新舊制退休金制度|

我們在「預約無慮的老後?教你看懂勞工退休金制度(上)」一文中,有說明過有關於勞工新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方式與依據,簡單來說,如果是在94年7月1日勞退新制上路以前就在同一個事業單位任職的勞工,因為當時的退休制度仍適用勞基法規定,因此在沒有轉換成新制以前的年資,都屬於保留的「舊制年資」,當有符合退休資格時,應由資方按法定標準發給舊制退休金。當然,由於當時是讓勞工自行選擇是否要轉換為新制,因此若那個時候在意願調查表上是勾選維持舊制,而且到目前為止都還在同一間事業單位上班的話,則全部都是屬於舊制的年資喔。

另外要提醒一下,依照勞退條例第11條,勞退新制上路後勞資雙方可在契約存續期間約定以不低於法定標準的方式結清這部分的年資,如果當時有結清的話,等於勞工已經預先領到舊制部分的退休金,等真的符合退休資格時,雇主也就不必再另外給付此部分的退休金了。

轉換成新制以後的年資,因為法令規定雇主要依照工資總額按月提繳6%的金額到勞工的專戶中,等同每月都在結清退休金,特別是94年7月以後才開始工作或之後曾有轉換跑道的勞工,基本上也不用擔心我們在本文中所要討論的「一次領取退休金課稅」問題了。

勞退年資的三種情況

一次領取退休金,會被課稅?|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凡是個人領取的退休金或資遣費等都是屬於「退職所得」,退休勞工(納稅義務人)在報稅時,就應按原本任職的事業單位(扣繳單位)所填報的退職所得金額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簡單而言,就是退休金既然屬於所得之一,就應該要申報課稅。

然而,退職所得並不是全部領到的金額都會納入所得,所得稅法有特別規定一次領取退職金者的「所得額」計算方式,這時候就要參考財政部每年都會公告的「綜合所得稅計算個人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來試算看看究竟有多少退休金要被課稅。

 
退職應稅所得額計算方式(109年度)
退職金領取方式 免稅級距 計算方式
一次領取退職金 180,000元×退休年資以下的金額 免計入課稅額
180,000元×退休年資至
362,000元×退休年資之間的金額
半數免計入課稅額
超過362,000元×退休年資的金額 全數計入課稅額
分期(按月)領取退職金 全年領取總額在780,1000元以下免計入課稅所得
(即月領65,000元以下的部分免稅)

上表是從財政部的公告資訊彙整而成,看完後應該還是不少人不太理解到底該怎麼計算,我們以他們在公告中所舉的例子來看,假設有某位勞工在109年1月從公司退休,而他有25年的舊制年資(退職服務年資),則該勞工領取退職金在450萬元(18萬元×25年)以下是全數免稅,在450萬元至905萬元(36萬2千元×25年)部分是半數課稅,超過905萬元的金額是全數課稅,如下表所示:

 
退職金領取方式 免稅級距 計算方式
一次領取退職金 4,500,000元(180,000元×25年) 免計入課稅額
4,500,000元至9,050,000元之間
(180,000元×25年至362,000元×25年之間的金額)
半數免計入課稅額
9,050,000元(超過362,000元×25年的金額) 全數計入課稅額

假如該勞工一次領取的退休金為700萬元,則其中450萬元屬全數免稅,250萬元(700萬元-450萬元)為半數免稅,也就是說,該勞工的「退職所得免稅金額」為575萬元【450萬元+(250萬元÷2)】。

因此,該勞工原本任職的公司,就應依法按其應稅退職所得125萬元(實領退職金700萬元扣掉定額免稅金額575萬元)辦理扣繳及申報扣繳憑單,而勞工(納稅義務人)在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時,也應依法申報為所得。

退職所得計算案例

因為申報錯誤,除了要補稅還要受罰?|

依照媒體報導,在高雄有某位勞工於退休時一次領取企業發給的退休金443萬2,833元,而他的退休服務年資為13.5年,應課稅退職所得為100萬1,416元,另外依照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勞工,應由公司(扣繳義務人)在發放時就超過定額免稅部分扣繳6%,因此公司便開給他給付總額為100萬1,416元的扣繳憑單,這可能也是勞工會產生誤會之處。

 
退職金領取方式 免稅級距 計算方式
一次領取退職金 2,430,000元(180,000元×13.5年) 免計入課稅額
2,430,000元至4,887,000元之間
(180,000元×13.5年至362,000元×13.5年之間的金額)
半數免計入課稅額
4,887,000元(超過362,000元×13.5年的金額) 全數計入課稅額
退職所得計算案例二

依照報導中引述國稅局官員的說法,在這個案例中勞方可能以為公司開立的扣繳憑單上金額既然是100萬1,416元,那麼就像在申報一般薪資扣繳憑單一樣,可再扣除一個定額免稅額度,於是又自行扣除了243萬元的免稅額後,申報退職所得為0。後來國稅局在稽核時當然就發現到這個情況,該勞工除了在本稅部分補了30多萬元,另外也被處以4萬多元的罰鍰。

追根究底,本案可能就是因為當事人單純地以為扣繳憑單上的數字可再扣除免稅額後申報,但對國稅局來說,勞工應該是很清楚自己到底收到多少的退休金而不該有漏報情形,因此仍然依法進行處分。無論如何,除非是有遇過資遣情形,否則大部分勞工在一生中應該只會遇到一次需要申報應稅退職所得的情況,如果真的不是很清楚該如何申報,建議在報稅時還是跑一趟國稅局請專業人員協助比較能避免漏稅情形。

領取退休金該怎麼節稅?考慮全數移入新制專戶吧!|

像是上述的案例,即使勞工可領到不少的退休金,但這畢竟都是工作長達數十年來的血汗錢,先不論因為漏報而衍生的罰鍰,光是退職所得所要課徵的稅金就高達30多萬元,其實對一般勞工來說都是不小的數字,那麼究竟該怎麼節省這筆稅金呢?或許考慮將舊制退休金全數移入新制專戶中是個不錯的選擇。

一、按月領退職所得的免稅額
相較於本文提到的一次領取勞退金,如果是從新制專戶中採按月領取退職金的方式(即分期領取),雖然同樣要課稅,但課稅方式目前是以每年領取總額減除781,000元後的餘額為所得額申報綜合所得稅,亦即退休後每年度月領要超過6.5萬元,才有機會有需要課稅的「退職所得」。

二、勞退舊制可申請移入新制專戶

結清退休金申請移入個人專戶作業流程

依照勞退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勞資雙方在協商結清舊制年資時,可依照勞工意願決定是否要將舊制退休金移入新制專戶中,詳細的流程可參考上圖,若有細節性問題也可逕洽勞保局(另外上圖提到的申請書範例請點選這裡)。另外要注意的是,上圖三中提到的「年資計算」指的是勞退條例第24條所認定的工作年資,主要只是會影響到可否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三、申請全部移入程序才免稅

依照我們文章開頭提到的報導所引述的官員解釋,舊制退休金要全數轉入新制專戶中才可以免稅,如果當事人只選擇部分移入,那麼該筆結清的退休金仍應全數計算為「退職所得」,如果依照我們以上所說的計算方式超過定額免稅門檻時,仍應依法申報課稅,相關的解釋令如下所示。

財政部賦稅署94年3月23日台財稅字第09404519790號令
「一、雇主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2項、第3項規定一次發給保留年資之退休金,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第1款規定核課所得稅;其『退職服務年資』之計算,應以前揭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保留之工作年資為準。二、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3項規定計算之結清退休金,全額移入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者,在未符合請領條件前,依法不得領回,尚無課稅問題。嗣依第24條規定領取時再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退職所得規定核課所得稅。三、勞工保險局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發給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應分別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第1款、第2款規定核課所得稅;至於一次領取之退休金,其『退職服務年資』之計算,應以前揭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之工作年資為準。」

總而言之,本篇新聞案例中的勞工如果在一次領取舊制退休金時有申請將全數金額移入勞退新制專戶中,後續再選擇以請領月退休金的方式,那就極有可能無需被課徵到任何因退職所得所產生的稅金,足足便可省下30萬元的金額。

當然,在處理申請全額移入新制專戶時可能會有些麻煩,畢竟勞工可能要先向公司提出再由公司向臺銀申請核付退休金,再填寫申請書後向勞保局申請(可能還要取得地方主管機關的查核函)移入,最後再注意每年申報所得時有無問題。由於牽涉到不少個別機關的業務,過程中雖然應會遇到不少困擾,但只要想想能夠省下的金額,應該還是值得思考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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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kuei56 2020 年 8 月 15 日 於 上午 9:42 - 回覆

    您好~有關於結清退休金申請移入個人專戶作業程序裡的申請資格,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應沒有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尚失工作能力的限制。只有在完成移入後,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條,需領回時,才有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尚失工作能力的限制。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20 年 8 月 15 日 於 上午 10:58 - 回覆

      您好,非常謝謝您的意見,我們在該申請作業程序圖中的確誤繕了申請資格的部分,因此已經補正了,再次謝謝您指正:)

  2. steve 2020 年 9 月 24 日 於 下午 3:22 - 回覆

    如果公司被合併但新公司同意保留舊制年資,可以申請轉入新制嗎?新公司合併是在新制實施後,好像沒有台銀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