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米編的親戚遇到的真實案例,但我想應該有蠻多人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是老闆突然跟你說「從下個月開始,薪水調降OOOO元」,這時候心裡一定是超不舒服的😣😣😣但老闆真的可以這樣嗎?一定要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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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工資屬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款有規定👉🏻工資的議定、調整、計算、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等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約定。如果老闆認為有必要調降勞工的薪資,也應該經過勞工同意才行,不能自己說降薪就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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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再來看一下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雇主若是未經勞工同意就片面調降薪資,就會變成是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未全額給付薪資給勞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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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米編到現在分享這件事情,心裡還是覺得酸酸的😶因為我的親戚當時在被調降薪資沒多久後,老闆就以經營不善要關門為由資遣他了(然後到現在店還開得好好的喔🙄🙄🙄)我想這類的情況真的是層出不窮,大多數的人也會為了保全飯碗而委曲求全,但這其實本來就是自己的權益,要懂得為自己發聲啊!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