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法令並沒有規定勞資雙方可約定無工時上限的責任制,因此一般公司如果聲稱員工是採用責任制,絕大多數可能都會違反勞基法規定,不過有部分適用勞基法第84-1條規定的特定工作者(最常見的例如保全、照顧服務員或空服員等),經過雙方簽訂書面契約約定並向主管機關核備後,是可以不受部分勞基法條文的規範的(但還是有工時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