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定適用期,雖然勞雇雙方可約定試用期間,但如果資方認為勞方未通過試用而想終止勞動契約,還是應依相關程序辦理資遣,詳細規定可參考「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