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報單也是拿來就簽嗎?這些細節你要弄清楚

分類: 動態議題, 工作薪資發布時間: 2024 年 3 月 19 日

近年來隨著自媒體與社群平台興起,有越來越多人成為了自營工作者、接案工作者以作為副業甚至本業。這類工作者很多時候是會向一般企業承攬一些俗稱「外包」的案件,由於通常並不屬於公司所聘僱的勞工,因此公司並不會比照其他員工的狀況在每年一月份申報薪資所得,但另一方面,還是得要證明企業有發給外包人員報酬並取得憑證,這時候通常就會請接案工作者要提供「勞務報酬單」了。本篇文章想來分享一下有關勞報單的注意事項,有需要的話也可以參考我們所製作的勞報單範本唷!

勞報單也是拿來就簽嗎?這些細節一定要弄清楚

什麼是勞務報酬單?|

在職場工作一段時間後應該都知道,要向公司報帳請款的話都需要有打統編的發票或憑證,這是因為對企業來說,要向稅務機關證明自己有支出哪些費用的話,就需要有前述的文件佐證,否則稅務機關是沒辦法認定有交易事實的。然而,如果企業是支付費用給自然人(也就是我們開頭提到的接案工作者),由於這些人因為沒有稅籍登記而無法開立發票,為了取得支出費用的憑證,通常企業就會請外包人員要提供簽署過的勞報單作為證明了。

不過也補充一下,依照我們查到的相關資料,國稅局其實並沒有強制規定企業給付報酬給個人時一定要取得勞報單,只要支付時有按所得類別開立扣免繳憑單,便可憑該申報內容、經個人簽名或蓋章的收據、名冊及金融機構給付紀錄作為申報勞務費用憑證。不過我們是認為,既然都是要取得勞務內容最為明確,又有載明工作者相關資訊與簽名或蓋章的文件,那直接請接案工作者提供勞報單應該還是比較方便的。

勞務報酬單的應包含的內容|

勞報單其實並沒有制定的格式,因此每個企業都可以製作符合自己需求的勞報單檔案,有些很有接案經驗的工作者,甚至還可以主動提供自己製作的勞報單給客戶。

一般來說,勞報單應包含以下的資訊,寫得清楚一點的話也比較能降低發生爭議的機率:

項目 說明
日期 工作者提供勞務的日期。
勞務提供者個人資訊 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基本資訊,另外也應確認勞務提供者的國籍與居住在台天數,以決定是否要預先扣繳稅額。
(通常會請工作者提供身份證影本以確認正確性,但由於這並非強制規定,因此發包企業也可以當場查對正本資訊即可,或是請工作者在影本上加註「僅供OOO作為費用給付憑證所用」)
營利事業單位資訊 發包公司的名稱、統一編號、地址等。
提供勞務的內容 簡單敘述勞務提供者的服務、工作內容。
所得類別 區分為執行業務所得(9A)、稿費(9B)和兼職所得(50)和其他所得(92)。
報酬金額  載明支付給勞務提供者的報酬金額,並註明是否為含稅金額避免爭議。
付款方式 可註明付款方式,像是預計何時匯款或在什麼時候以現金支付等,雖然不是必要的項目,但可依照實際需求決定是否要詳列。
勞務提供者簽名 勞務提供者如果確認上述的資訊都沒問題的話,應親自簽名讓營利事業可作為有效的交易憑證。

勞務報酬單的所得類別及扣繳方式|

依照財政部制定的「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納稅義務人的所得,會因為提供勞務的內容與種類而有不同的扣繳率。這邊所提到的「扣繳」,指的是當企業發款給兼職人員、外包工作者或其他提供勞務的人員時,只要金額達到一定門檻時就要預先把扣起來並繳納給國稅局,避免一般工作者到納稅季時會因為一時間要繳太多稅而有太重的負擔。

由於這類的所得都是「就源扣繳」,也就是發放報酬的源頭才會是扣繳義務人,因此對公司來說,如果沒有在發放時先搞清楚發給勞務提供者的所得種類與扣繳率,後續就容易因為多扣或少扣而衍生爭議,甚至可能會因為追不回短扣的金額導致公司有損失。

在一般的勞務報酬單中,「所得類別」(或也可寫「申報類別」)通常會以執行業務所得(代號9A)、稿費(代號9B)、兼職所得(代號50)和其他所得(代號92)為主,不同的所得類別扣繳率與給付金額的起扣點都不太一樣,我們會連同後面會提到的健保補充保費規定,再一次列表供各位讀者參考。

勞報單常見的所得類別

勞務報酬單的補充保費計算|

政府為了減緩健保基金的赤字壓力,從 102 年開始設計了「健保補充保費」制度,也就是大家常聽到的二代健保,除了會針對投保單位(雇主)依照支付薪資所得總額與受僱者投保薪資總額間的差額計算補充保費外,還會對於一般保險對象(參加健保的民眾)針對不同的所得類別收取補充保費。

健保補充保費收取來源

由於健保補充保費也是採用就源扣繳制度,因此從本文討論勞報單的層面來看,當企業要發給勞務提供者相關報酬時,除了要注意所得稅扣繳之外,如果特定的所得類別超過一定金額時,也需要先扣除補充保費並繳納給健保署。

到此為止,我們可以知道當企業要給付報酬給勞務提供者並且請他們填具勞報單時,要特別注意給付的金額是否要預先扣繳稅額以及補充保費,以下提供所得扣繳率與補充保費計算簡表供各位參考:

所得類別 所得內容 健保補充保費 所得稅扣繳率
居住者 非居住者
兼職薪資所得
(代號50)
工讀金、臨時工資等 單次給付金額達法定最低工資數額時
(非在企業投保健保之兼職人員)
每次給付金額未達查表起扣標準(現為 88,501 元)者,免予扣繳;超過者按給付額扣繳 5%。 全月給付總額在 41,205 元(含) (每月基本工資之 1.5 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繳 6%
全月給付總額超過 41,205 元 (每月基本工資之 1.5 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繳 18%
執行業務所得
(代號9A)
1.建築師
2.律師
3.代書
4.專利代理人
5.會計師
6.土木技 師
7.表演人
8.書畫家
9.工匠
等工作者之業務收入
單次給付金額達在20,000 元(含)以上者,按給付金額扣繳 2.11%。 每次給付金額在 20,010 元(含)以上者,按給付額扣繳 10%。
(執行業務所得應具備專門職業資格、自負盈虧、非定期勞務並為委任或獨立承攬關係)
按給付額扣繳20%。
稿費
(代號9B)
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 每次給付金額在 20,010 元(含)以上者,按給付額扣繳 10%。
(個人非基於僱傭關係,自由投稿並經出版或刊登於報章雜誌,或為審核該文稿者)
按給付額扣繳20%,但如果每次給付額不超過 5,000 元者,得免予扣繳,惟仍應填報免扣繳憑單。
其他所得
(代號92) 表演費 免扣繳。 免扣繳。 按給付額扣繳20%。

另外也提醒一下,健保補充保費的特定對象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例如像是有加保在職業工會的工作者,只要提供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等文件給發放報酬的企業,就可以主張不應扣除補充保費,詳細的規定可參考健保署網站中的「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便可依照指示查詢是否屬於免扣繳的身份別。


以上就是有關企業讓勞務提供者簽署勞報單時要特別注意的重點了,無論是發放或受領報酬的雙方,其實都應該要多少了解一下相關規定,才可以避免有短扣或溢扣金額的狀況而衍生更多爭議。另外如我們開頭提到的,勞報單其實並無一定的格式,雖然網路找找就有蠻多範本的,不過我們是覺得如果可以稍微美化一下形式就更好了,所以我們在線上商店中也推出了勞務報酬單的範本檔案,有需要的讀者們可以參考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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