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在辛苦的上完一整天班後,偶爾跟同事出去聚餐應該也算是一種小確幸吧?有時候吃什麼根本不是重點,聊聊茶水間的小八卦,或和感覺與自己站在同一陣線的同事們討論職場攻略才是會讓大家想要下班後聚一聚的誘因吧😂但坦白說,如果對於不是很喜歡聊八卦或下班後只想自己獨處的人來說,如何拒絕同事的邀約就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類似的經驗,又是怎麼做的呢?

其實就算自己再怎麼不喜歡這種場合,最好還是不要直接表明自己的想法,畢竟在職場中多一些朋友總會比樹立敵人來得好,所以像是單純地說沒時間、每次都裝病或明確表明不喜歡聚餐,在同事眼中可能都會被解讀成姿態很高、不好接近,久而久之可能就會影響到彼此的關係,如果要長久待在同一間公司的話總是不太理想的。相對地,以家庭作為婉拒的理由或許是比較能讓人接受的,不管是要照顧小孩、陪自己的伴侶或幫父母處理一些事情,大部分的同事都還是可以體諒的,用這類理由婉拒聚會也比較不會傷感情。

不過如果今天是公司主辦聚餐或活動,並且要求全體員工都要參加,又該怎麼辦呢🥲其實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就曾寫過「尾牙到底算不算工作時間?關於尾牙的二三事」一文,其中所引用的解釋令就有提到,這類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段所舉辦的集會如果是「強制」參加的話,那就會算是工作時間而應認為加班。那怎麼樣才算是具有強制性呢?假如不參加會被視為缺勤、影響考績或有其他懲戒措施,迫使員工難以拒絕的話,那就有很高的機率會被認定參加公司舉辦的聚餐、集會或教育訓練是屬於工作時間了。當然,實務上發生這類爭議時,就要考驗勞資雙方舉證的功力了。

你有沒有遇過實在難以拒絕的同事要約呢?歡迎跟我們分享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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