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對大部分的企業來說,會需要人資或法務等單位,時時刻刻注意勞動法令的變革與細部規範,除了是希望避免違規以降低發生勞資爭議的機率之外,更重要的可能就是要在遇到勞動檢查時可以順利過關不被開罰🌚🌚🌚不過即使從一例一休修法後有越來越多事業單位更加重視勞動法令規定,但也仍然有不少雇主感受不到這些風險而維持與法令不符的制度。

我們在今天的文章中,就想來彙整一下勞動基準法的相關罰則規定,讓有需要的勞資雙方可以更快地了解違反特定規定的風險,也期待可以讓一些企業可以儘速修正有問題的制度😉

Btw,我們之所以想要整理這篇文章,是因為勞動基準法的相關罰則是訂定於第十一章,不過對於一般人來說,可能光是在對照各個條文可能會處罰多少錢就有點昏頭了,所以才希望來彙整這些資訊讓大家方便查找。另外也補充一下,勞基法雖然有訂定裁罰的範圍,不過有些地方政府為了建立執法的公平性,會另外再訂定「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可能會根據違規次數、勞工人數或情節輕重來決定裁罰的金額,建議企業可以針對員工勞務提供地的地方政府確認有沒有這樣的資訊。

底下留言「🫶」,我們會直接把文章連結傳給你唷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