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嗨大家,再過兩週就是就是高雄市長罷免投票日了,我們在之前總統大選時有做過相關的整理,那考量到可能有讀者到目前還是不知道罷免投票日的相關規定,所以我們還是簡單彙整一下,希望對大家有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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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9年6月6日(六)8:00-16:00
🌿地點:投票通知單會註明,或是直接上中選會系統查詢
🌿攜帶物品:身分證(必備)、印章、投票通知單(沒帶也可以投)
🌿投票資格:年滿20歲、設籍高雄滿四個月的「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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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符合以上投票資格的勞工朋友們,但是你當天卻要上班的,請注意下列事項👇🏻
❶投票日當日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應予放假,而且是放一整天(即00:00至24:00)。
❷如果投票日本來就是例假或休息日了,勞工本來就可以運用去行使投票權,因此不需要另外再補給一天假。
❸若投票日當日是原本就約定出勤的「一般工作日」,那麼就依照當日實際出勤的時數加給一倍的工資,例如約定月薪為36,000元,換算成正常工時工資應為150元,那麼當日如果排班為8小時,則應另外加給1,200元的加倍工資。
❹如果當天是勞資雙方約定的「休息日」,但因業務需要又再出勤加班,則應該要以休息日的標準來計算加班費,以上述的月薪36,000元為例,同樣是加班出勤8小時,加班費就會變成1,900元,計算式如下👉🏻月薪36,000元÷30日÷8小時×(4/3倍×2小時+5/3倍×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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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想呼籲一下,不管你的立場為何、要不要去投票,都不應該去妨礙他人行使自己的權利😊如果你剛好是雇主,無論是工作日出勤或休息日加班,只要在業務或時間許可的情況下,若勞工有意願去投票,雇主還是要讓其行使權利的啦!否則是違法滴⚠️以上!請大家多多將這篇貼文分享出去,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