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嗨大家,最近碰到幾個案件,都是跟公司無預警調職有相關。雖然我們之前已經有寫過關於勞基法第10-1條調動五原則」的內容,但實際遇到時,你可以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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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複習一下調動五原則的內容是什麼吧👇🏻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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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今天接收到調職的人事命令後,趕快先去對照一下上述法令,若是有不符合之處,都可以試著採取下列做法:
❶蒐集相關證明
❷與公司內部協商討論
❸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❹直接走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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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知道更詳細的內容,都可以再參考我們之前撰寫過的文章👉🏻「動態議題|老闆可以隨意調動我的職務嗎?」,會有更清楚的說明。希望今天的內容對大家有幫助啦❤️記得點愛心收藏,也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唷:)明天再上一天班就是連假啦!大家撐著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