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嗨大家,連假過得還愉快吧!今天來說點輕鬆實用的內容好了XD還記得我們在之前的貼文有提到「獨任調解人」與「調解委員會」的差別,不過在真正遇到實務時,大部分人都還是會搞不清楚兩者的差異,因此我們有寫了一篇新文章做更詳細的說明(老樣子!連結在首頁,有需要的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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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選擇完調解方式後,應該會不知道接下來要做什麼吧!Workforce勞動力量在這裡簡單的整理三個建議給大家,有興趣的趕快往下看吧:
事前整理請求標的與金額:除了可讓調解委員更快速了解案件爭議點為何,也可避免在調解中出現喊價的情況。
視情況讓對方於會前知悉自身主張及請求:為了可有效運用調解時間,商挑更多細節,可以考慮此選項。
調解過程中適時考慮退讓:勞資雙方在調解前應該做好心理準備,設定一個可接受和解的門檻與條件,才不會倉皇失措的胡亂答應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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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個建議,希望大家可以先好好收著,職場漫漫長路,若哪天真的遇到也不至於手忙腳亂!請大家多多點愛心收藏,並且分享給你身邊所有的親朋好友喔。如果還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再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祝安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