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上)

#婚假  #喪假  #事假  #公假

勞工畢竟不是機器,沒辦法全年無休地工作,每個人也都會遇到生理、家庭或個人因素而無法上班,這時候,就應該要照著公司的規定請假了,但如果勞資雙方都不知道該怎麼給假或甚至該不該給假的時候,又該怎麼辦呢?

這時候就可以參考民國74年就制定的勞工請假規則啦,我們先來看法源依據: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 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動基準法第43條


勞基法第43條就已經明定,勞工有正當事由的時候就可以請假,所以,老闆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拒絕勞工請假,或是依該假別給付的薪資未達法令標準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後,是可以依違反勞基法第43條開罰
2萬至100萬元的罰鍰喔。

那麼,勞工請假規則又訂了哪些請假權益呢?雖然該規則只訂了12條,但有些細節的卻是主管機關用函釋補充的,希望可以盡量讓大家詳細了解各條款的規定囉。另外,有關普通傷病假及公傷病假的部分因為有些地方需要詳細解釋,因此會在下一篇再詳細說明,本篇就先來介紹婚、喪、事假與公假吧!

我們先來看上半部要說明的假別規定:

 

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 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 給。
勞工請假規則
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 事假期間不給工資。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勞工請假規則

以下我們就再分各假別說明:

一、婚假

 

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


勞工結婚就有8天婚假,那麼結婚該怎麼定義?當然是以結婚登記日為依據,因此勞工只要有結婚的事實(如果未來同性婚姻合法化就也可以請),就可以檢具證明(喜帖、戶口名簿或結婚登記證明)向雇主提出請假,請假期間則應在登記前10天起3個月內請完,如果雇主同意的話就可以延長請假期限到1年囉,依據如下:

 

勞動部104年10月7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0270號令:核釋勞工請假規則第二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前開婚假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一年內請畢,並自即日生效。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四年十月十一日勞動二字第○九四○○五六一二五號函中有關婚假之釋疑部分,及本部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勞動條三字第一○四○一三一○○一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另外,原本勞動部94年10月11日作成的函釋有提到,婚假應一次連續請足為原則,但上面的函釋也廢止了當初的解釋,所以,也就不能再要求勞工要一次請完婚假囉。

二、喪假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 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 給。
喪假
當有家人喪亡時,為了能讓勞工依照禮俗治喪,因此可以向雇主提出喪假請求,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列舉出何種關係的親人得請喪假以及能請假的日數,只要請假時能提供訃聞或是死亡證明,便可以向雇主請假,另外要注意的是,條文中列出的祖父母,是不分內外的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7月6日勞動2字第0940035882號函:…二、民法對於親屬關係僅有親等之分,無內外之別,祖父母亦包含母之父母,即通稱之外祖父母。…

至於請假的期間,依照習俗都是在親屬喪亡的百日內請畢,但其實這是沒有法源依據的,因此還是希望雇主可以讓勞工都休完應休的喪假。

喪假於百日內請完? 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喪假於百日內請完?    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三、事假
 
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就可向僱主請事假,一年以14日為限,也就是如果請超過14日,雇主原則上可以不准假喔。換句話說,老闆也可以優於法令多給事假,至於要多給幾天,就看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雙方有沒有另外約定囉。而有關薪資計算,事假期間雇主得不發給工資,但是不能倒扣其他工資,否則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的規定。(全勤獎金則視雙方約定,要注意扣除完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數額)

內政部74年5月13日台內勞字第315047號函:勞工請假規則所定請假條件為最低標準,事業單位如有優於本規則者,可從其規定。至勞工全年請事假日數超過本規則者,其超過部分得以特別休假抵充,如無特別休假或特別休假已休畢者,其處理原則事業單位可明定於工作規則中,報准後實施,並公開揭示。

四、公假


公假指的是其他法令有訂定應給予勞工公假的情況時,雇主就必須讓勞工請假,並且工資照給。
最常見的公假如教召公假之依據如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7月4日台勞動二字第026844號函:依兵役法施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職工與學生接受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或國民兵徵訓,視為公假。此公假應包含其往或返實際需要之路程時間,並應考量交通之方便性,核給公假。
 
另外如登革熱公假的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以及
勞動部104年4月13日勞動條3字第1040059082號函:

傳染病發生時,有進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應 由地方主管機關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為之,並事先通知公、私場 所或運輸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其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 ,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 ;必要時,並得要求村(里)長或鄰長在場。 前項經通知且親自到場之人員,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 廠場,應依主管機關之指示給予公假。
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

總之,事業單位在處理勞工各項假別的時候都應該謹慎處理,如果有疑慮也可以詢問主管機關相關的依據,避免違反勞基法第43條的規定。另外還需要注意兩點,第一就是如果事業單位有約定發放全勤獎金只有請事假或病假可以不發放,如下:
 
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 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 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勞工請假規則


第二就是法定的請假日數,都是以年度為基準,不會因為勞工的到職日而影響請假日數,所以不能以勞工到職未滿一年為由縮減請假日數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6年9月8日台勞動字第0962號函:一 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及第七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病或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全年得請普通傷病假或事假,係指勞工在事業單位該年度內,不論採曆年或會計年度,因有上述情形時即可請假,其日數之多寡各該條文已有明定,並無勞工於年度中途到職即按比例遞減核給請假日數之規定
法令訂定了這些權益,雇主就應該讓有合理事由的勞工得以請假,而勞工也應該要妥善運用而非濫用這些權益,才能創造美麗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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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匿名 2018 年 11 月 12 日 於 下午 9:39 - 回覆

    想請問事假的部分,因為旅遊要跟公司請假,已經在一兩個月前提出,可是公司廠長警告我不得請假,只是因為我去旅行不准假,不是業務忙碌等工作原因不得請假,這個部分是必須還是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謝謝

  2.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2 日 於 下午 9:40 - 回覆

    您好,有關事假的規定,只要員工是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的(當然,這範圍相當廣),而且並未超過一年十四日的限制即可向雇主請求事假。法令並沒有賦予雇主審查請事假之「事由」的權利,因此如果已經明確依照程序向雇主請事假而又屢遭拒絕,雇主即有違反勞基法第43條的疑慮了。

    • Frank 2019 年 12 月 9 日 於 下午 2:19 - 回覆

      請問一下。選務中心發函需參加講習以利選務工作。上面註明可以依此函向服務單位申請公假
      依造資方可以拒絕此公假申請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2 月 9 日 於 下午 10:38 -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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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小姐 2020 年 2 月 4 日 於 下午 10:00 - 回覆

      請問,若請假以半小時為單位計算,可嗎?
      還是一定要以[時]為單位?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20 年 2 月 5 日 於 上午 9:12 -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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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匿名 2018 年 11 月 13 日 於 下午 2:35 - 回覆

    請問原本出國前跟店裡請假,回國後才知道正職一年內只能請14天事假,那如果超過這個天數怎麼辦呢?

    • 毛兒 2019 年 6 月 17 日 於 下午 8:42 - 回覆

      你好,已向雇主請事假,但雇主說沒有人可以擔任我的工作而拒絕我請假,我從工作到現在還沒請過事假,請問這樣雇主違反勞基法了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18 日 於 上午 9:58 - 回覆

        您好,依照勞基法第43條勞工請假規則的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本來就能請假,如果雇主有拒絕員工請這些假別,就有可能會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但建議您可以敘明具體的事實,先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洽詢看看。

    • 張家錚 2019 年 6 月 22 日 於 上午 6:26 - 回覆

      如果公司沒有喪假可以告它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22 日 於 上午 10:10 - 回覆

        您好,可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敘明具體事實後陳情之。

    • 張秀燕 2019 年 8 月 28 日 於 下午 3:42 - 回覆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我在公司表現還可以之下,請婚假然後被扣考核獎金算正常的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8 月 28 日 於 下午 6:10 -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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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19 年 10 月 7 日 於 上午 11:51 - 回覆

      組長,請問主管如果搞不清楚假別,已請了,後來發現不能請主管可以記員工曠職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0 月 7 日 於 下午 9:16 -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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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3 日 於 下午 3:19 - 回覆

    您好,雖然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一年事假上限是14日,但如果雇主願意給勞工更多的請假天數,那可視為優於法令規定,當然也是可以的,因此如果都有照著公司的請假程序來申請,而且雇主也准假了,或許可以視為雇主願意給予勞工比法令更多的事假。不過還是建議可以向雇主確認,如果超過的天數不多,應該是可以好好協商的!

  5. 陳立芸 2018 年 11 月 13 日 於 下午 9:03 - 回覆

    請問上班時段因有突發狀況必須親自前往處理,所以向公司請假一小時獲得同意請假,也請同事代班一小時,這樣的狀況雇主能扣薪資嗎?

    • 肝苦人 2019 年 7 月 24 日 於 上午 9:39 - 回覆

      您好,請問……如果員工不願意加班到滿(已經影響到家庭了),可是公司主管強迫加班,而且,限制休特休,一個月只能休一天(我們是做二休二,12小時制,硬是加到滿,幾乎每輪都在公司上班,身心已經無法負荷)連上班時,主管還硬是強迫我們的休息時間減半,另一半拿來報加班,繼續工作,可是已經跟主管表明身體不適,主管還是要你休息減半,這樣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呢?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7 月 28 日 於 下午 12:27 -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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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3 日 於 下午 9:05 - 回覆

    您好,請假的薪資該如何計算取決於您請的假別為何,一般的情況下要處理緊急事務會請的是「事假」,則事假期間雇主是可以不發給薪資的,但如果請的是特別休假,那雇主就不能扣發薪資,該時段仍然要照給薪了。

  7. 陳立芸 2018 年 11 月 14 日 於 下午 7:37 - 回覆

    謝謝你的回答,我於當天請假一小時的事假,被扣除1小時薪資及當月全勤獎金30%。上述內容有提到約定發放全勤獎金,只有請事假或病假不發放。所以是老闆能不發放當月全部全勤獎金或只能按比例計算不發放呢?

  8.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4 日 於 下午 7:39 - 回覆

    全勤獎金的發給方式法令並無明定,因此若勞工有請事病假時,雇主是全部不發給或按比例發給,還是要依照勞資雙方當初的約定為主喔。

  9. Unknown 2018 年 11 月 14 日 於 下午 7:39 - 回覆

    請問如果是上班途中發生意外但導致公司開除了。
    但也不給予離職證明單。請問可以去勞工局申訴嗎?

  10.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4 日 於 下午 7:41 - 回覆

    您好,上班途中發生事故而導致傷病,就有被判定為通勤災害的可能,而職災醫療中不能工作的期間內,雇主是不能擅自解僱或資遣的,建議可以敘明具體的情況,直接向勞工局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11. Yu Hsin Huang 2018 年 11 月 15 日 於 上午 11:59 - 回覆

    若醫師已開具診斷證明書 需休養

    公司不給假 要求請事假!

    是否違法 謝謝!

  12.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5 日 於 下午 12:08 - 回覆

    您好,若有合法的醫療機構開立的診斷證明,也註記應治療或休養,則該期間雇主當然應以病假方式辦理,若雇主依然拒絕勞工請求病假,就有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之虞了,建議可以具體敘明事實向地方的勞工局反映。

    • Peter 2019 年 7 月 15 日 於 下午 5:33 - 回覆

      請問兼職人員一年請事假的上限也是十四日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7 月 16 日 於 下午 6:25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3. 俊瑋 2018 年 11 月 16 日 於 下午 8:24 - 回覆

    如果像明年二月份有年假和連假還請特休會不會有當月出勤日過少被扣薪資的問題

  14.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6 日 於 下午 8:38 - 回覆

    您好,一般的情況下過年期間的「連假」是由例假、休息日及除夕春節等國定假日組成,而在此之外的工作日若請了特休,該期間也是要給薪的,因此即使當月實際出勤不多,但基本上只要沒有請到事假或病假,應該是不會有被扣薪的疑慮的。

  15.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6 日 於 下午 8:39 - 回覆

    可以參考今年過年我們撰寫的文章作為參考囉:https://twworkforce.blogspot.com/2018/01/ChineseNewYear.html

  16. 匿名 2018 年 11 月 17 日 於 下午 1:24 - 回覆

    請問,請病假,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在市立醫院看診,只有市立醫院的收據,才能請假,這樣合法嗎?

  17.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7 日 於 下午 1:29 - 回覆

    您好,依照內政部74年09月11日台內勞字第 344223 號函意旨,合法的醫師證明就可作為請傷病假之依據了,因此即使是一般合法診所開立的證明,也應可作為請假依據。

  18. Unknown 2018 年 11 月 19 日 於 上午 9:42 - 回覆

    您好~想請問我今年10月30日登記結婚,於11月16日申請離職,預計離職日是12月中或底。那我還可以請婚假嗎?會太不盡人情嗎?謝謝!

  19.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19 日 於 上午 9:58 - 回覆

    您好,只要有結婚事實當然就可以於在職期間請求婚假,於法並無問題,至於會不會不盡人情⋯這就只能看您跟雇主的關係與企業文化來判斷了。

  20. 匿名 2018 年 11 月 21 日 於 下午 11:29 - 回覆

    您好,我從事排班制工作。我預先請了12月初六天婚假,但先生臨時有事必須取消蜜月,因而我想註銷婚假。請問公司可以用現在已11月底,次月班表已排定為理由,不讓我註銷婚假嗎?謝謝您。

  21.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22 日 於 下午 4:57 - 回覆

    您好,無論是婚喪事病假,若已事先提出申請,且也依照公司程序走完請假流程後,基本上就已屬勞資雙方的約定,若其中一方欲變更該假別或請假期間,就應該與另一方協商。因此依您所述,若當初婚假已經由勞資雙方約定安排,若想撤銷婚假,建議請再與公司協商為宜。

  22. 匿名 2018 年 11 月 27 日 於 上午 9:21 - 回覆

    您好,請問請假未超過勞基法規定之天數,公司是否可開立勸導單,並以勸導後無改善之名目開除員工?(未超過勞基法規定之天數)
    謝謝

  23. 匿名 2018 年 11 月 27 日 於 上午 9:22 - 回覆

    您好,想請問關於請假部分,員工向公司請假,但是目前有專案正在趕進度這樣公司能否拒絕請假抑或是跟員工協商請假時間?

  24.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27 日 於 上午 9:51 - 回覆

    您好,若請假天數都在法令規範以內,對於勞方而言當然不構成惡意行為,而雇主若以此情形主張勞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資遣勞工,當然也難以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的要件,則該勞動契約之終止應為無效。實務上若遇到此情形,建議可向主管機關反映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於 下午 7:37 - 回覆

      請問主管威脅如果不簽名接下他指派的工作就不准請事假,不然以曠職論,代理人已經簽代理了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2 月 29 日 於 下午 1:47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25.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27 日 於 上午 9:56 - 回覆

    您好,勞工向雇主請假若都能檢附相關依據(例如以結婚登記證明請求婚假或以診斷證明書請求病假),雇主若無正當理由自然是不能拒絕勞方請假。
    若為請求特休,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因此原則特休是依勞方意願安排,但雇主的確可以與勞方協商請假期間。如果雇主不是惡意拒絕而是真的有營運上的原因,其實還是建議勞資雙方可以協調請假期間也才能避免爭議。

  26. 匿名 2018 年 11 月 28 日 於 下午 9:46 - 回覆

    請問我向公司請事假連續14天.我們公司正常上班五天周休二日.請問公司含六日薪資也扣除是對的嗎?或是請問如何計算工資.

  27.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28 日 於 下午 10:01 - 回覆

    您好,只有應上班的「工作日」因故無法出勤才需要請假,貴公司若原本週六及週日即休假,則該兩日是屬於無需出勤的例假與休息日,自然沒有請假的必要,因此,若您連續請14日的事假,則應視其中有多少天的週六及週日,這些天數的薪資仍應照給,不能扣除才是。

  28. 匿名 2018 年 11 月 29 日 於 上午 8:54 - 回覆

    您好,朋友的公司正常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點至17點。如今公司以扣考核為威脅,強迫員工參加公司內或外所開設的課程(與職務內容有關),課程時間涵蓋平常上班時間、下班之後、例休假日,原本上班時間的課程可以請公假,但現在公司公告往後不得請公假,員工必須自己請特休或無薪假去參加課程,如此一來不但無全勤之外,無薪假也也導致薪水減少。以下兩點問題想請教,感謝。
    1. 請問公司以扣考核為威脅,強迫員工得參加在非正常上班時間的課程,且未給予加班費,是否違法?
    2. 請問公司以扣考核為威脅,強迫員工得參加課程,雖在正常上班時間,但卻強迫員工請特休或無薪假後方能參加,是否違法?

  29.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1 月 29 日 於 上午 9:30 - 回覆

    您好,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年1月6日台勞動二字第33866號函:「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惟因訓練時間之勞務給付情況與一般工作時間不同,其給與可由勞雇雙方另予議定。又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正常工時,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因此,如果該教育訓練具有強制參與之性質,如果是在平日正常上班時間後或在休息日、例假舉行,雇主當然就需依法給付加班費了,如果沒依法給付,就會有違反勞基法第24條之虞了。
    再來,如果公司係以無薪假方式辦理,等同會有少發薪資而有工資未為全額直接給付的問題,會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之虞。
    最後,如果強迫勞工排定特休,則會有違反第38條第2項規定之虞,所以無論是何種方式,都有可能會違反勞基法的規定的。

  30. 匿名 2018 年 12 月 3 日 於 下午 2:24 - 回覆

    請問平日上班週一至週五(週休二日),老師是否能於 週五請假(六日不上班)下週一二又請假?(老師應是請事假,未超過勞基法規定之天數)

  31.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3 日 於 下午 2:28 - 回覆

    您好,不知道您所說的「老師」是在何機構服務?因為會牽涉到勞基法的適用情形,假設是適用勞基法的人員,那麼只有應上班的「工作日」因故無法出勤才需要請假,貴單位若原本週六及週日即休假,則該兩日是屬於無需出勤的例假與休息日,自然沒有請假的必要。此外,法令也沒規定不得連續三個工作日請假,因此這部分還是請雙方協商清楚為宜。

  32. 匿名 2018 年 12 月 4 日 於 上午 9:45 - 回覆

    你好 我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給了下個月要排的假,但某一天和另一位同事有重疊,公司一開始並沒有規定不能同休,且假是我先給主管的,但主管卻認為對方排假理由較為正當不讓我排休,後來我跟主管說既然沒法排休那我當天要請事假,但主管卻以現場人力不足為由拒絕,並要求我要出勤或自行找到代班才可以請假。
    但主管當初只有說過臨時請假才需自行找代班。

    我想請問如果已經提前一個月告知要請事假,主管卻告知我需要自行找代班才能請假 這樣違法嗎?

  33.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4 日 於 上午 11:23 - 回覆

    您好,首先排定原本的休假(即法令所稱的例假與休息日)本來就屬雇主的權力,除非勞資雙方有事先特別約定,否則仍然應依雇主所排定的班別出勤。至於若無法出勤而須請假的情況,法令並未規定請求任何假別應由勞工尋求代理人後才能請假,因此這部分難謂雇主合理,至於有無違法,還是得看您是否有實質受到權利上的損失(例如被記為曠職而影響薪資或其他權利),建議可以向勞動局或勞工處等單位反映並尋求協助。

  34. 匿名 2018 年 12 月 5 日 於 下午 5:46 - 回覆

    請問我們診所只有我跟我同事兩個人是行政工作,互為職務代理人,那我們還能一起請特休嗎?謝謝(我們診所是連鎖的,其它間診所是可以調派人力支援的)

  35. 匿名 2018 年 12 月 5 日 於 下午 5:46 - 回覆

    請問剛到職才2週,因家中事故需請喪假..會不會影響喪假天數?

  36.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5 日 於 下午 5:54 - 回覆

    您好,勞工請假規則裡的各種婚喪事病假天數,並不會因為任職年資的長短而有改變,本文中已有說明囉。

  37.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5 日 於 下午 5:56 - 回覆

    您好,依照勞基法第38條第2項有關特休排定的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因此原則上特休是依勞工意願排定,除非雇主有經營上的原因才可與勞工協商排假期日,不過若貴單位人數較少,建議還是事先妥善與雇主協商為宜。

  38. Evice Fang 2018 年 12 月 5 日 於 下午 6:01 - 回覆

    您好
    主管以「請把(事假)事由寫清楚,只寫家族私事,理由並不充分。」退事假單,請問申請事假需要詳述理由或提出證明嗎??
    先前申請事假時,主管退單理由皆要求先用完特休與休假後才可申請事假,請問有相關的用假順序嗎??

  39.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6 日 於 下午 9:59 - 回覆

    您好,依本文提到的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只要是勞工「有事故需親自處理」者,即可提出事假申請,雖然該規定也有明文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相關證明,但對於勞工而言,這個部分應該是很好舉證才是,而若舉證後雇主仍然拒絕請假,就有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之虞了。
    另外,也沒有勞工應先請完特休才能請事假的規定,特休原則上還是依勞工的意願來請求(參照勞基法第38條第2項),雇主不能強迫勞工在特定期日排定特休,或優先用畢。

  40. 匿名 2018 年 12 月 10 日 於 下午 5:38 - 回覆

    公司原本已經排班完成後才安排休假日處理私事,但公司臨時要求配合上課程而自行異動班表,並要求無法配合上班的人員請假扣薪,請問,這是否合法?

  41.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10 日 於 下午 5:59 - 回覆

    您好,首先除非勞資雙方有特別約定,否則雇主本來就有一定的權力排定例假與休息日,而若該班表已經由勞資雙方議定,只是雇主臨時片面變更,這可能就會違反勞資雙方的約定,若要主張權益,可能就得透過地方的勞工局介入協調了。

  42. VV 2018 年 12 月 11 日 於 下午 9:53 - 回覆

    匿名 提到…
    請問 若週休二日的上班族 請事假 半個月 ,當約薪資怎麼計算,假日有給薪嗎? 還是都不算薪資 例如當月15日開始請假到月底 期間遇到6個週末假日,薪水是 月薪/30-15天=15天(當月薪資) 還是月薪/30-15天-6天 為當月薪資呢!

  43. 匿名 2018 年 12 月 11 日 於 下午 9:53 - 回覆

    想請問本來有於次月底申請一天公假,但是後來因要開刀,醫生開立休養一個月病假證明(會衝突到申請公假日期),這樣還可以照原本的,申請一天公假嗎

  44. MING.HSIEN LI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於 上午 8:50 - 回覆

    您好
    想詢問;我是被資遣員工,預告離職日是到12/14(五)但我外公在上週五(12/7)過世了,目前已經跟公司請了兩天喪假,但甚於沒請到的能請嗎,意思是延後離職日期;且我剛好在12/19也在這間公司服務滿半年,想詢問若順利延長離職日期到我滿半年時間,是否一樣能在多休三天年假呢?!

  45.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於 下午 6:56 - 回覆

    您好,原則上只有應上班的「工作日」因故無法出勤才需要請假,貴單位若原本週六及週日即休假,則該兩日是屬於無需出勤的例假與休息日,自然沒有請假的必要,薪資也應由雇主照給之。至於薪資的計算因會有大小月的差異,假設是於11月15日開始請假(當日即未出勤),總計會有12個工作日是屬於得不給薪的事假期間,薪資計算公式應為:月薪-(月薪/30日*12日),計算後即為當月薪資。

  46.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於 下午 6:58 - 回覆

    您好,不知道您申請公假的事由為何?若該公假是涵蓋於應休養期間內,則不太可能只有請假那天會回復可工作的能力而履行請求公假的義務,因此除非雇主同意,否則應該是難以採公假方式辦理,仍應以病假為主。

  47.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於 下午 7:01 - 回覆

    您好,首先年資滿半年即會有3日特休,若於離職前未能休畢,則仍應折算為未休工資,可參照勞基法第38條規定。至於喪假的部分,若在勞動契約終止日以前仍未能休畢,法令並無折算該期間薪資的規定,因此除非您與服務單位有協商延後離職日,否則未請畢的喪假天數應無法再請求了。

  48. 匿名 2018 年 12 月 13 日 於 下午 1:41 - 回覆

    您好,想請問幾個問題,
    公司有兩位員工已經請事假超過14天,11月份又再請事假超過半個月,有詢過老闆是否准假,老闆也同意了。
    但是12月份結算薪資時,老闆表示該兩名員工11月份實際工作天數太少,只能給予有實際工作天數的薪資(等於薪資變成日薪制,但是公司是月薪制)。由於我是新進人員,公司工作規則並沒有提到這個部分,老闆也沒有跟兩位員工協調過薪資的算法,想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謝謝您!

  49.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13 日 於 下午 2:39 - 回覆

    您好,依照勞動部82年4月19日台勞動二字第19211號函意旨:「勞工事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因此,若只是因老闆的意思而片面將約定「月薪制」的勞工變更為「日薪制」計算工資,就有可能會因未發給勞工例假及休息日工資而被主管機關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或第39條規定而處分之,因此貴單位的做法會有違法的風險喔。

  50. 匿名 2018 年 12 月 17 日 於 下午 12:22 - 回覆

    您好,想請問一個問題
    公司有同事收到教召令後,跟公司申請公假後,隨即安排出國行程,接著使用出國名義去取消教召
    想請問,他這樣是合法的嗎?

  51. 匿名 2018 年 12 月 19 日 於 下午 2:11 - 回覆

    您好,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們公司的假單是使用紙本的,年假、事病假單是分開兩張紙的,我本來預計請年假,後來因為某些原因改請病假,因為擔心資料凌亂,我用紙把已填寫好的文字貼起來蓋住以供之後有需要時再使用,另外再請病假。
    請問這樣會造成公司若被稽查而害公司被懲處嗎?另請問這算偽造文書嗎?

  52.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0 日 於 下午 4:55 - 回覆

    您好,接受教召申請公假應有事實為主,若實際上勞工是以出國方式而未出席教召,當然就等同沒有請求公假的事由,則應以自己的其他假別請假為宜。

  53.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0 日 於 下午 5:00 - 回覆

    您好,請假制度或格式在法令上並沒有統一規範,因此是由各個事業單位自行管控之。如果實質上您的假別有詳細的分別記錄之,雇主在接受勞動條件檢查時也能清楚敘明您未出勤日的性質,應不會有違反法令規定的疑慮,不過還是建議假單應以實際假別紀錄之,如果並未用到該假別或有變更,還是註銷後等實際有需要再另外填寫,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54. 匿名 2018 年 12 月 21 日 於 上午 8:41 - 回覆

    您好,請教一些問題
    1.公司規定星期一,五,連假前後及特殊日子不予准假,特殊情況經請示核准者除外。
    2.公司改簽到制,規定上班前15分鐘要到,有時晚下班時間都要求員工造假簽退。
    以上是否都違反勞基法?

  55.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1 日 於 上午 9:03 - 回覆

    您好,首先如果勞工請假具有法定事由(例如婚、喪、病假或公假)並能提出佐證依據,雇主原則上是不能拒絕給假的,但是否有違反法令,還是要個案來論定。
    至於簽到的問題,若雇主要求在約定出勤時間的前15分鐘就要到勤,那工作時間就須以該時間開始起算,如果有加班的情況,也應計給加班費。另外如果出勤紀錄記載不確實,公司就有可能會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6項規定了。

  56. 匿名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於 下午 2:02 - 回覆

    你好 請問員工因常請事假 故有疑問雇主無權利審查事由,但是否有權利了解事由原因

  57. 匿名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於 下午 7:15 - 回覆

    請問請特休或是事假,沒告知主管簽名同意,但有致電給公司,雇主能當員工曠職嗎

  58.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於 下午 11:22 - 回覆

    您好,其實勞基法與勞動部過去的函釋都沒有解釋過雇主對於勞工提出的事假請求是否有准駁或審查的權利,因此回歸到勞工請假規則的規定,只要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雇主即應給予事假,畢竟事假其實得不給薪,而且也可能會影響全勤獎金或考績獎金等常見的項目,因此建議事假還是以從寬認定為宜。

  59.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於 下午 11:24 - 回覆

    您好,無論是請何種假別,都應該依照公司的請假程序辦理之,除非有緊急狀況,或許可以視情形通融事後補正程序,建議這些細節與程序都要有明確的規範較佳。至於您提到員工有先致電公司請假只是尚未簽核,其實就不算是「無正當理由」而曠職,因使並不建議以曠職方式辦理喔。

  60. 匿名 2018 年 12 月 26 日 於 上午 7:27 - 回覆

    如果特休 事假 病假都請完了 在請病假是否會影響 明年特休

  61.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6 日 於 上午 11:59 - 回覆

    您好,無論是請求婚喪事病假期間都不會影響年資的計算,因此即使把假都請完了,年資滿下一個年度時仍然會有特休的權利。

  62. 神楓蒼火 2018 年 12 月 27 日 於 下午 9:19 - 回覆

    想問因為祖父喪假請了六天假,原先公司說有全薪,目前我是時薪制(中油的勞務工讀生)時薪是151/每小時,結果下個月只拿到2138元(照公司原先講法應該拿到7248元),這樣是合理的嗎?

  63.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於 上午 11:31 - 回覆

    您好,「公司原先的講法應該會拿到7248元」應是以每天8小時,共計6天的算法,「時薪151元*8小時*6天=7248元」計算得出,這是計算全時勞工(即每天正常工時為8小時)工資的標準。但因您可能是部分工時勞工,按勞動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部分工時勞工請婚、喪、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其請假之時數,得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乘以8小時的方式計算,所以您可以洽詢公司人事單位計算方式,或者找當地勞政機關協調。

  64. Brendy Hsieh 2018 年 12 月 29 日 於 下午 2:34 - 回覆

    謀職假需事先請嗎?

  65.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8 年 12 月 30 日 於 上午 11:04 - 回覆

    您好,謀職假當然須主動提出請求,若未提出可能會被視為放棄該權利喔。

  66. 筠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於 上午 8:38 - 回覆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喪假。
    外公於日前過世了,將於1月初出殯,目前我已先請了出殯前後共三天的喪假。若於出殯後,還要請喪假,僱主是否能以外公已出殯且公司人力不足為由,拒絕我剩餘三天的喪假嗎?

  67.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 日 於 下午 2:19 - 回覆

    您好,依法來說祖父母喪亡即有6天的喪假,只要員工能提出親屬喪亡的證明(例如死亡證明或訃聞等),雇主即應給予法定的喪假天數,至於員工請假後是否實際處理治喪事宜,這就不是雇主可以約束的範圍了,因此簡單來說,公司是不能拒絕給予您剩下三天的喪假的。

  68. 匿名 2019 年 1 月 3 日 於 上午 10:59 - 回覆

    您好:
    公司規定每天上班八小時,本月請事假7天,另有加班16小時,這樣計算薪資時可以將請假與加班互扣=扣五天薪資嗎?或是應該加班歸加班、請假歸請假呢?謝謝您。

  69.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3 日 於 上午 11:13 - 回覆

    您好,當然應該分開計算,請事假期間雇主可不發給薪資,但有加班事實時,仍應依照勞基法第24條的標準計算加班費,雇主不能片面要求相互抵充。

  70. 匿名 2019 年 1 月 4 日 於 上午 8:54 - 回覆

    請問請特休或事假 也獲得同意
    結果當天公司排我正休
    這樣扣當天薪水或特休合理嗎

  71.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4 日 於 下午 5:58 - 回覆

    您好,不知道您所說的「正休」指的是不是例假或休息日的意思?如果是的話,當天本來就無出勤義務,也就沒有請事假或特休的必要了。

  72. Unknown 2019 年 1 月 4 日 於 下午 6:31 - 回覆

    如晚上兼職時薪的,喪假會給薪嗎?

  73.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4 日 於 下午 6:36 - 回覆

    您好,兼職人員同樣會有請假等法定權益,只是會依照出勤時數占全時工作者的比例換算可請假的天數,詳情可參考我們另一篇文章「勞動名詞大對決!四種類型教你看懂勞動契約」(連結:https://twworkforce.blogspot.com/2017/11/LaborContracts.html)

  74. 匿名 2019 年 1 月 5 日 於 下午 4:16 - 回覆

    請問一下, 依政府公告的連假 調整前一週週六補班, 如果公司當日不補班, 請員工用特休假或是事假不扣全勤的做法, 公司會違法勞基法嗎?

  75.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5 日 於 下午 5:08 - 回覆

    您好,如果公司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調整休息日,那麼原本週六的休息日就會變成正常的出勤日,員工就有出勤的義務,但公司並不能強制要求當日員工一定要請事假或特休,還是要以員工的意願為主。

  76. 匿名 2019 年 1 月 5 日 於 下午 10:26 - 回覆

    啊..應該是說當天算是剛好輪到我休假
    結果公司也扣了我的特休一天
    或事假一天
    因為這兩個我都有遇到過

  77.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6 日 於 下午 3:59 - 回覆

    如果是您的「輪休」,那也就是原本應有的例假或休息日,本來就沒有出勤的必要,雇主也當然就不得扣除特休天數或要求請事假了,建議可以敘明具體事實,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反映看看喔。

  78. 外勞仲介潘玉女 2019 年 1 月 7 日 於 下午 5:48 - 回覆

    上班途中的意外, 是有違返交通規則嗎?例如闖紅燈?逆向?酒駕?…而且造成對方傷亡而被造上法院?

  79. 外勞仲介潘玉女 2019 年 1 月 7 日 於 下午 5:48 - 回覆

    這個是可以協商的吧!如果勞資雙方都同意, 加班時數也可以調整成休假, 就跟12/22日星期六上班, 是補12/31日的上班日一樣。

  80. 外勞仲介潘玉女 2019 年 1 月 7 日 於 下午 5:48 - 回覆

    勞工本來就沒有出席, 扣薪正常啊!公司沒有違法!最好的方式再加上勞資會議記錄就好了!

  81. 佩穎蔡 2019 年 1 月 8 日 於 上午 11:19 - 回覆

    請問我在禮拜五發燒請病假
    禮拜一去上班又因為人不舒服臨時請假結果被公司說不能臨時請假為由被開除

  82. Unknown 2019 年 1 月 8 日 於 上午 11:19 - 回覆

    提早一個月跟老闆請假出國旅遊7天,可老闆不準假說2/28國訂連假會很忙不準假如果休假就算曠職,這有違反勞基法嗎?

  83. Unknown 2019 年 1 月 8 日 於 上午 11:19 - 回覆

    公司如果未讓我做六休一,讓我連上九天班有違法嗎?

  84.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8 日 於 下午 12:55 - 回覆

    您好,公司以此資遣或解僱勞工應不構成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要件,如有爭議,可以就近向勞政機關申訴或申請調解。

  85.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8 日 於 下午 2:18 - 回覆

    您好,如果是請特休的話,按勞基法第38條規定,特休之期日由勞工排定,故勞工有依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約定請假時,雇主應給予勞工特休假,而雇主如有經營上之急迫需要得與勞工協商調整。有關您的疑問,可先行婉轉向雇主告知法令規定,必要時循求政府機關介入。倘勞工確有請假申請紀錄,而雇主無正當理由不准假,事後以勞工未到勤祭曠職處分,易生勞資爭議。

  86.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8 日 於 下午 2:22 - 回覆

    您好,如果雇主未採行四週變形工時,並使勞工連續出勤逾6天,並且未有適用勞基法第36條但書例假例外調整措施時,可能違反勞基法規定。

  87. Unknown 2019 年 1 月 9 日 於 下午 4:28 - 回覆

    您好,我想請問員工有8天假可以排休,但是每個月幾乎都會有好幾天臨時請假,而他都會有個種理由說他人不舒服就請假,而影響其他員工排休的沒辦法休假……雇主可以解雇嗎?

  88.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9 日 於 下午 4:32 - 回覆

    您好,您所說的「排休」在法令上屬員工本來就有的例假與休息日,而其他出勤日如果員工有正當理由並提供證明,自然是能依法請假,但不同的假別在法令上都有天數的上限,詳情可參考文中的法令依據,除非可以證明員工確定不能勝任工作,否則是不能任意資遣或解僱員工的喔。

  89. Unknown 2019 年 1 月 9 日 於 下午 5:01 - 回覆

    那員工總是向雇主口頭上請假只說明他人不舒服 而沒提供證明呢?

  90.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9 日 於 下午 5:04 - 回覆

    沒提供任何證明,就不符合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實務上可能會請員工以事假方式辦理。

  91. Unknown 2019 年 1 月 9 日 於 下午 5:33 - 回覆

    謝謝,打擾您了!

  92.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9 日 於 下午 5:40 - 回覆

    不客氣:)

  93. 張智原 2019 年 1 月 10 日 於 下午 3:35 - 回覆

    想請問一下,因過年期間家裡有聚餐及處理ㄧ些事情,但公司已排班,是不是可以請事假,會不會被老闆拒絕

  94. Unknown 2019 年 1 月 12 日 於 上午 11:06 - 回覆

    你好,請問如果因家中有事請事假一個月,老闆準假那薪資要如何結算?

  95. 匿名 2019 年 1 月 12 日 於 上午 11:06 - 回覆

    公司規定有安排會議的日期,員工若需要請假,只能請家庭照顧假或病假,不得用補休、特休假。請問這是否違反勞基法?

  96.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2 日 於 上午 11:57 - 回覆

    您好,只要是有事故需親自處理者,都可依法向雇主請求事假,建議可直接向公司提出申請囉。

  97.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2 日 於 下午 12:18 - 回覆

    您好,依照勞委會99年8月17日勞動2字第0990131309號函略以:「… 四、另按勞工請假規則定有勞工可請假之日數,至事業單位優於法令規定所給予之請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是否計入請假期內,法無明定,併予指明。」白話來說,就是其實一年的事假上限為可請求14個工作日,但請一個月的話,勢必會超過該天數限制,那麼超過的部分是否涵蓋原本的休假,就要由勞資雙方另外協商了,而協商的結果也會影響到薪資的計算,所以我們很難給予答案喔。

  98.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2 日 於 下午 12:25 - 回覆

    您好,先不論是什麼狀況,我們先來說明一下有關加班補休與特休假的規定。依勞基法第32-1條,補休是「依勞工意願並經雇主同意」後才能安排,因此如果雇主不同意勞方在特定期日運用補休,其實並沒有違法的問題,只是到期限終了時還有沒用完的補休,仍應發給加班費。
    至於特休的規定,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所以特休原則上是依勞工意願安排,雇主除非有正當理由不然是不能拒絕的。回到您的問題,看起來公司的規定是在開會時要有正當的理由才能請假(家庭成員有重大事故或自身有疾病無法出席),很難說有明確違反法令規定的地方喔。

  99. 匿名 2019 年 1 月 13 日 於 下午 10:51 - 回覆

    員工說"家裡點燈壞了,要請假一天等水電了修"。 若不予以准假是否違反勞基法?

  100.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3 日 於 下午 11:07 - 回覆

    您好,按勞基法第38條規定,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所以勞工若以按規定向公司請休特別休假,應予准假。另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個案如確實需親自處理事故,建議照准假。

  101. 匿名 2019 年 1 月 14 日 於 下午 9:49 - 回覆

    請問公司可以打電話到醫院或診所,確認請病假員工的就診記錄嗎?這樣做是否會觸犯個資法?

  102.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5 日 於 上午 12:16 - 回覆

    您好,提供個資法相關條文供您參考,有問題就直接問勞工吧,或請其提出必要的證明文件,應不至於需要逕洽醫院或診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50021&flno=6

  103. marvin 2019 年 1 月 15 日 於 下午 9:00 - 回覆

    你好,請問(一)公司可以片面排定禁休日期嗎?例如公司規定每年12月到隔年2月三個月禁止特休,要請假的一律事假處理。(二)若勞資協商通過,同意公司每年12月到隔年2月三個月禁止特休的規定,那麼勞工在那三個月就真的不能請特休嗎?或是勞工可個別與公司協商?謝謝。

  104.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5 日 於 下午 9:08 - 回覆

    您好,依據勞基法第38條規定,特別休假期日應由勞工排定。所以,雇主逕自禁止勞工排定特休,恐已違反勞基法規定。而特休假排定應為個別勞工權益事項,仍應尊重個別勞工排定特休期日之權力。

  105. marvin 2019 年 1 月 15 日 於 下午 10:09 - 回覆

    謝謝。

  106. Unknown 2019 年 1 月 16 日 於 上午 11:04 - 回覆

    你好請問,我臨時有事口頭請了半天假,然後下午回來銷假時,用特休來請,公司說只能請事假,這樣是合法的嗎,我不能用特休來補請嗎?

  107.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6 日 於 上午 11:05 - 回覆

    不客氣:)

  108. Workforce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16 日 於 上午 11:08 - 回覆

    您好,請假規則中的各種假別或是特別休假,原則上都是以「日」為單位給假,除非經過勞資雙方特別約定後,得採半日或小時為單位休假。如果貴公司的勞資雙方有協商採半日為單位休假,那麼再回歸到勞基法第38條規定,特休仍應依勞工意願來排定,如果要求只能以事假請而不能用特休,當然就有違反前述規定之虞了。

  109. Unknown 2019 年 1 月 21 日 於 下午 10:11 - 回覆

    您好:

    請問於上班日時間前臨時有事請假,之後填寫假單可以用特休請嗎
    謝謝

  110.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21 日 於 下午 10:23 - 回覆

    您好,法規沒有規定不行~

  111. 匿名 2019 年 1 月 22 日 於 下午 11:31 - 回覆

    您好,我親戚(父親的兄弟)過世,
    要請全天特休去參加告別式
    (有提出訃聞,下午結束),
    但雇主卻以請假當天下午要大掃除為由,
    要求我下午回公司上班,
    請問雇主合理合法嗎?謝謝。

  112.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22 日 於 下午 11:44 - 回覆

    您好,如果雇主要求勞工下午來上班,就會打破勞工休假日的規劃,當天就屬休假日出勤,應加倍給薪或另補假1日呢,可能要婉轉跟雇主解說一下法令

  113. 匿名 2019 年 1 月 26 日 於 上午 9:29 - 回覆

    請問公司一名員工107.8.1-108.1.31申請育嬰假,他108.2.1復職,108.2.1立即要請14天事假。請問1.該名員工到108.12.31前是不是有14天可以休?2.109.1.1起至109.12.31又有14天事假可以休?3.如果該名員工提前辭職,例如108.3.1辭職,雖然二月請了14天,應該扣月薪30000/30天=1000*14天,要扣他14天事假的薪水,公司還是要給付他30000-14000=16000元,這樣對嗎?

  114.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26 日 於 下午 12:09 - 回覆

    您好,勞工「1年」有14天事假,但「1年」的週期由雙方約定,實務上,大都以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區間。而2月份的薪水這樣算,沒有問題。

  115. Unknown 2019 年 1 月 27 日 於 上午 10:32 - 回覆

    你好 我想請問若上下班途中因為車禍無法出勤住院可以向公司請 公傷假嗎那目前還在住院的階段有請公司 在投保單位上面簽名蓋章 那目前公司方面還沒有動作 說要問會計然後以30天危險 那我們要跟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 沒有簽章可以嗎那或者過了30天之後該怎麼處理呢 事發至今已經過了16天 會不會30天之後就遭到解僱呢還是可以辦理留職停薪請問該怎麼處理呢

  116.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27 日 於 上午 10:50 - 回覆

    您好,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9條規定:「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先請普通傷病假,普通傷病假期滿,雇主應予留職停薪,如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再以公
    傷病假處理。」未確定是否是職災時,可以先請普通傷病假,嗣後經認定為職災,公司再以公傷病假處理。只要有照公司的請假程序請假,並保留相關證明證據,公司逕行解雇顯站不註腳。而申請書需有公司蓋章,婉轉跟公司協商看看,辛苦了

  117. Unknown 2019 年 1 月 29 日 於 上午 11:26 - 回覆

    請問工讀生請喪假需要給予薪資嗎?

  118.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 月 29 日 於 上午 11:28 - 回覆

    您好,要照給工資喔,可以參考僱用部分工時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裡頭就有載明僱用工讀生的權利與義務。https://www.mol.gov.tw/topic/9677/

  119. joanne 2019 年 4 月 23 日 於 下午 2:40 - 回覆

    您好

    想詢問,公司有一位工讀生,他週一~五每日上班8小時,一週上班40小時,時薪制,請問他算全時工讀生嗎?

    那他的喪假與病假是依造部分工時勞工的規定,按比例給天數,喪假給全薪,病假給半薪這樣計算嗎?

    謝謝您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4 月 23 日 於 下午 4:33 - 回覆

      您好,如果該工讀生單週工時已達40小時,即使他是算時薪制的,但同樣也是屬於「全時工作者」唷,因此婚喪事病假等權益,您只要依照一般勞工的天數給予就好,無需再換算比例了,各種假別的薪資則同樣參考本文提到的規定給薪即可喔。

  120. 謝文婕 2019 年 4 月 23 日 於 下午 8:49 - 回覆

    您好,公司規定若是出國旅遊,必須要請完特休才能請事假,不能在整個出國旅遊行程中,又請事假,又請特休,請問這樣公司規定沒有違反嗎?謝謝。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4 月 24 日 於 上午 10:10 - 回覆

      您好,依照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所以要不要請特休,應該是由勞方來排定,雇主不能限制一定要請完特休才能請求事假喔。

      • 江佩柔 2019 年 8 月 5 日 於 下午 12:40 - 回覆

        請問我8/9號請事假會扣到8/10、8/11的錢嗎?今年3/14、15有請了兩天的事假,所以被扣了4天的錢(包含假日2天),我是今年2/18日到職的,ㄧ~五的班,六日休息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8 月 5 日 於 下午 1:55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21. Ken 2019 年 5 月 1 日 於 下午 11:20 - 回覆

    你好
    我在加油站工作是領時薪的
    阿公過世請喪假6日
    公司說時薪有上班才有薪水
    所以我這6天喪假是沒有工資的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2 日 於 上午 8:44 - 回覆

      您好,時薪制部分工時人員也是一樣有勞基法所定的各項權益的,只是天數會依照你的時數按比例換算,間單來說,您的喪假應為:6日×(平均每週工時÷40小時),換算出來後,還是可以向站方請求這些天數的有薪喪假,可參照勞動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122. Ms. Tse 2019 年 5 月 2 日 於 上午 11:39 - 回覆

    請問本人公司是放勞工假期, 我合約計算是每年的 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為一個年度, 一年有10日大假, 但公司規定員工要按每月比例放大假, 即是平均要3個月才有 2.5 日大假, 由於我 7 月份準備一連放七天, 但公司要求我到明年2月才可放, 說我未到放假比例, 如要提早7月放大假, 須要扣無薪假, 那麼請問什麼是大假定義? 要按每月比例放假算什麼大假? 公司這樣是否合法?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2 日 於 下午 7:19 - 回覆

      您好,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特休的休假期間可由勞資雙方自行議定。另外,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休原則上是應由勞工排定的,因此如您所述,若在議定休假期間已依法取得10天特休,當然就可以依您的意願安排特休假,而不得受到雇主限制。

  123. Abbie 2019 年 5 月 3 日 於 下午 5:13 - 回覆

    請問婚假跟陪產假工資都要照給,那公司能以半薪計算嗎?
    如果公司是以半薪計算工資,那該怎麼請公司補足其餘金額?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4 日 於 上午 11:56 - 回覆

      您好,依照本文提到的法令規定,婚假薪資照給指的就是應以「全薪」計算,另依性平法第15條規定,也明確指出陪產假薪資應照給。建議可先依法令規定向雇主請求給付不足的工資,如果仍無法達成共識的話,可再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124. Tsai ting ting 2019 年 5 月 4 日 於 上午 10:34 - 回覆

    我於去年曾因惡性腫瘤領有重大傷病卡,目前固定回診追踨以利控制病情.
    工作內容原本還算能負荷.今天四月份有人請產假,單位主管要我擔任職務代理人,我因健康因素拒絶,但對方依然強迫我要接受.
    我以健康因素,無法承受2人份的工作量,提出留職停薪2個月的申請.
    請問,公司有權拒絶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4 日 於 下午 12:10 - 回覆

      您好,依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規定,因病留職停薪須於請畢普通傷病假後仍無法痊癒才能向雇主提出,因此現階段如果有治療或修養的事實,建議可先向公司請求普通傷病假(詳細病假規定請參考另一篇文「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下)」),如超過期限後再向雇主請求辦理留職停薪。

  125. Abbie 2019 年 5 月 7 日 於 上午 10:07 - 回覆

    請問法令有規定公司一定要給員工特休嗎?
    如果公司從來沒有給過特休,應該要到哪邊申訴?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7 日 於 下午 6:48 - 回覆

      您好,依照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就應給予特別休假,如果雇主沒有依法辦理,可向您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反映喔。

  126. 匿名 2019 年 5 月 14 日 於 上午 10:13 - 回覆

    想請教家人過世後才進入新公司,那是否還可以請喪假呢?或是只能請事假?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14 日 於 下午 2:04 - 回覆

      您好,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10月11日勞動二字第0940056125號函釋:「… 喪假,勞工如因禮俗原因,得分次給假,業經前勞工事務主管機關內政部74年6月28日台內勞字第321282號函釋在案,是以勞工如有勞工請假規則所定之親屬於到職前喪亡,如勞工於到職後基於禮俗原因必須請喪假者,事業單位可視實際情形給假。…」因此雖然依這則解釋令來看應該是沒有法令上的強制力,但如果在到職前親屬即已喪亡且有治喪的需求,建議可依照實際情形與雇主協商斟酌給假。

  127. 飛飛 2019 年 5 月 15 日 於 上午 1:55 - 回覆

    1.請問如果公司規定年假只能上下半年連續假期(逢隔天國定假日、或星期六日)各請一次特休,是否不合理?一年度超過兩次,公司就拒絕休假(事假特休也都不給請!
    2.如果家裡有事,例如:婆婆要出國,有小孩要照顧,是否能請家庭照顧假!如果公司又拒絕是否不合理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15 日 於 上午 11:17 - 回覆

      您好,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休原則是由勞工來排定的,因此雇主不能限制勞工排定特休,只能針對休假期日與員工協商。至於家庭照顧假部分,依照性平法第20條規定,應是家庭成員有需要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才可以申請,如果沒有前述情形,恐怕是不太符合法定要件的。

  128. 廉價勞工 2019 年 5 月 15 日 於 下午 9:01 - 回覆

    你好
    請問 因病住院開刀 請假一個月治療與休養 接近病假尾聲 覺得康復不如預期 以通訊軟體向主管續請病假一個月 總共兩個月 主管也同意申請 現在病假將近尾聲 也開立了普通診斷證明書 內容也註記了病因、入院日期、開刀日期 休養至日期 。但是目前假單送至人資部門 人資部門卻以 為何需要休養兩個月內容不足為由 拒絕受理 且告知後面一個月病假可能會以曠職處理 請問人資這樣的作法 符合勞基法規定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17 日 於 上午 8:47 - 回覆

      您好,有關病假的相關規定,其實應請您參考另一篇文章「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下)」。另針對您的問題,依照我們文中提到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年11月23日台勞動二字第30260號函釋:勞工於請病假時,如未檢附醫療證明,雇主仍予准假並發給工資,則事後不得改以其他假處理。」而既然您已經提出請假證明,主管也同意請假了,那現階段要再改為無正當理由而未出勤的「曠工」就顯然不合理了,建議可以再請您的主管與人資部門溝通,或向勞工局等主管機關尋求協助。

  129. 王詩菁 2019 年 5 月 17 日 於 上午 6:56 - 回覆

    您好,我是一名計時假日工讀生,親人在週四晚上離開,而我周五凌晨告知主管六日因喪無法上班,主管卻叫我自己找人代班,雖然沒有收代班費等等,但想請問 面對喪假 公司還叫我自己找人代班 這樣是合理的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17 日 於 上午 8:58 - 回覆

      您好,如本文所提到的相關規定,只要有提供雇主相關證明,或因情況緊急而先以口頭請假並事後補陳證明,便可依法向雇主請假,法令也並未規定勞工一定要自行找到代理人後才能請假,因此雇主這樣的做法顯然是不妥當的。

  130. HR 2019 年 5 月 23 日 於 上午 11:21 - 回覆

    您好 我想 請問員工 至今 已請超過事假20天 履勸不聽 除了以曠職論免職外 是否有其他方法可更改月薪制工資或懲處呢…謝謝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23 日 於 下午 11:19 - 回覆

      您好,若員工曠職的話僅能於當日不發給薪資,或於績效考核上呈現公司相關的懲戒措施,但不能倒扣其薪資、降薪或片面調降約定月薪,否則反而變成公司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的疑慮。因此,建議還是依照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基法第12條來辦理,較能避免後續衍生的爭議。

  131. 陳柏翰 2019 年 5 月 23 日 於 下午 3:58 - 回覆

    您好,我是一名工廠輪班作業員
    因輪班工作性質所以是做六休二
    每個月都會有多出來未休完的假日
    可是公司最近把未休完的假日併入平日加班
    這樣是不是違反勞基法了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23 日 於 下午 11:26 - 回覆

      您好,有點不太理解您的意思,不知道您公司有無實施「變形工時」制度呢?另外如果是做六休二的話,並未符合每七天應有一例一休的原則,實際的休息日應該是不會比一般勞工來得多才是,可能需要有更多的資訊我們才能給予建議。最後還是提醒一下,我們是能協助勞資雙方了解相關法令的勞資顧問,如果有需要更進一步或個案性的諮詢,也可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喔!

  132. 匿名 2019 年 5 月 27 日 於 下午 8:01 - 回覆

    您好:
    我6/1進行左腳開刀,因病請假一個月,想請問⋯30天的病假有包括假日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27 日 於 下午 8:55 - 回覆

      您好,有關病假的細節可參考我們另一篇文章「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下)」,原則上一年內普通傷病假有30天是以半薪方式計算,但是以「工作日」為主,因此請假期間遇到的例休或國定假日仍應給薪喔。

  133. Charlene 2019 年 5 月 29 日 於 下午 1:00 - 回覆

    您好!
    想請問”謀職假”是有約束力的嗎?

    因為公司資遣我
    一直要我請假去找工作
    我拿法條給主管看 若我要請假 工資照給嗎?
    主管說:法條是這樣寫,但有沒有約束力一定要給薪,我不清楚。

    謝謝回覆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5 月 30 日 於 下午 3:26 - 回覆

      您好,依照勞基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因此法令其實已有明確規範謀職假期間是要給薪的喔!

  134. 1 2019 年 6 月 4 日 於 上午 11:53 - 回覆

    您好,公司定義週五或是週一請假為連假,因為六日是放假,
    無論是請病假還是特休都需要特別進公司請假,
    這部分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呢?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5 日 於 上午 10:09 - 回覆

      您好,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因此原則上員工請假時應依照公司程序辦理,但真的有緊急情況時,先請他人代為請假或以其他方式表達請假意思後,再補正請假程序與證明也是可以的。

  135. 阿J 2019 年 6 月 5 日 於 上午 7:15 - 回覆

    想請問 關於請假問題

    由於同事某次請了病假後“有證明“ 上級准了
    但在病假當日被發現“ 疑似“兼差
    隔日就被警告 若在發現 將會被取消病假
    以曠職論處

    所以 想請教的是
    若 不管 勞工今天請的假別是 殤假或病假
    出示證明 經上級准許後
    假期期間是否只能依假別從事 事情
    而不能從事非假別的事 例如玩樂 兼差 旅遊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5 日 於 上午 10:22 - 回覆

      您好,勞資雙方在處理請假事宜時,當然應依照「誠信原則」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來處理,因此如果勞方有正當理由時,雇主自然不得擅自不准假,但勞方應具備請假事由時才能提出請假,並應提供相關證明。簡單來說,非常不建議勞方在請病假後從事玩樂、兼差或旅遊等行為,除了可能會使病情加重外,更會破壞勞資雙方互信的基礎。

  136. 阿J 2019 年 6 月 5 日 於 下午 4:29 - 回覆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我只是以最誇張的問題來舉例
    因為那位同事的疑似“ 兼差“行為
    而後續引發 更多的同仁在討論

    難道我看完病後 我就不能利用其它的時間
    來做其他的事情嗎
    難道 殤事辦完後 我其餘的殤假
    就不能用在其他事情上了嗎

    當然我也認為
    「誠信原則」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是很重要的
    也無法認同 濫用我們的權益
    來破壞勞資雙方的互信基礎
    而引來更多的勞資問題

    只是對於其他同仁所提出的
    也感到很好奇

    ““難道我順便做了什麼 被發現
    就要被取消假期 改以曠職論處““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5 日 於 下午 10:13 - 回覆

      雇主直接改以曠職論處當然是最容易產生爭議的情況,但每個個案的狀況不同,該如何處理可能難以有一致的標準,只是無論如何勞資雙方仍然應在普遍認知為「合理」的情況下處理請假事宜。

  137. Yen 2019 年 6 月 8 日 於 上午 7:24 - 回覆

    您好,我是在公務機關的臨時人員,請問特休假有規定一定要提前多久告知嗎~還是只要有告知就可以了呢~另外可以用請假會造成他人工作負擔為由拒絕他人請假嗎~還有如果請假報備長官他不回應是否準假,我們還是可以請特休嗎~如果長官事後以請休假造成他人工作負擔扣考核成績,是否有違反勞基法,間接拒絕同仁請特休之嫌呢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9 日 於 下午 6:33 - 回覆

      您好,法令並未詳細規定請求特別休假的程序,因此此部分應回歸勞資雙方在合理的範圍內約定,可參考貴單位的工作規則等資料以確認相關程序,若在請特休過程中有不利於勞工的情況發生時,建議可先向貴機關的人事單位反映。

  138. Chang 2019 年 6 月 12 日 於 下午 11:24 - 回覆

    您好,朋友是輪班制的工作,每月月中下個月班表就會寄發給單位,排班表上5/31-6/4使用特休休假,6/5-6/6一般假日休假,但朋友在6/10被公司告知沒有請5/31的特休,因為太多天請假於是被公司通知只能請「事假」,不能使用特休。想請公司是有權利可以要求員工不能請特休只能請事假嗎?

  139. 匿名 2019 年 6 月 13 日 於 上午 3:06 - 回覆

    我因像公司請婚假而遭到公司的解僱待遇⋯⋯而公司確實有照著規定核准婚假而遣散也有給遣散費!但是我孩子將要在八月分出世了,我若在這時間被公司解僱段落經濟來源我影響很大而我也是個剛滿三個月的新人就算是遣散費照發我也是無法負荷接下來的孩子生產的費用負荷ㄚ!我該怎麼辦辦!公司還有聘請顧問公司在詢問什麼事情都還推給了顧問公司推說任何事情決定都是跟顧問公司有關跟貴公司沒有關係!我現在怕工作丟了又怕我跟政府機構申述而沒工作我到底該怎辦我不可能在這時候沒工作ㄚ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13 日 於 下午 8:22 - 回覆

      您好,只是因為員工請婚假而資遣或解僱當然不符合法令規定,如果您認為公司資遣的理由並不存在,可以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主張「恢復僱傭關係」,便可以向雇主請求繼續給付到調解成立或確定判決之日的薪資。我們是勞資顧問,在此只能提供簡單的方向,如果您需要免費諮詢,建議可洽詢工作地的勞工局或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140. 紅豆 2019 年 6 月 13 日 於 下午 1:28 - 回覆

    你好,如果向公司請假17天去旅遊,想請問
    1、中間會橫跨6天的週末,請假天數該怎麼算?(請假單六日需寫進去嗎)
    2、薪資又該怎麼給?(六日該不該給員工薪水)有明確的規範可以依循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13 日 於 下午 8:24 - 回覆

      您好,只有「應出勤的工作日」才需要請假,其餘例假與休息日(如您說的每週六日)則無出勤義務,自然不需請假薪資也應由雇主照給,這些在勞動基準法第39條已有明文規定囉。

      • 紅豆 2019 年 6 月 18 日 於 下午 9:35 - 回覆

        謝謝回覆?想再請問,
        1、如果雇主堅持不給六日薪水該怎麼辦呢?因為公司覺得六日有算薪水,自己請長假,是可以不給薪的,醬是對的嗎?
        2、如果請事假超過一年規定天數,但公司同意放假(優於勞基法),是不是就代表可以不給六日薪水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20 日 於 下午 8:25 - 回覆

          如果雇主不願依法發給例假或休息日的薪資,就建議可以向勞工局反映囉。至於優於法令的事假部份,例休的給薪方式則應由勞資雙方另行協商。如果需要更近一步諮詢的話,可以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喔~

  141. liyamua 2019 年 6 月 16 日 於 上午 12:41 - 回覆

    請問我的工作是服務業,平常休假日都是用前一個月丟假畫休的,但碰巧這個月有親人過世,喪事剛好都在我自己畫休的假裡 這樣還有喪假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16 日 於 下午 12:53 - 回覆

      您好,只有在勞工應出勤的工作日才需要請假,您所說的「畫休」應是指原本就有的例假與休息日,這些休假本來就無需出勤,自然也不用請假。

  142. 匿名 2019 年 6 月 16 日 於 下午 10:43 - 回覆

    請問:事前請事假時有口頭告知管理者事由,管理者也同意.。送出假單後人才離開,之後假單被退回要求要給證明,不然不准假。請問這合法嗎?事假為什麼要給證明,不是已經不給薪了?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17 日 於 下午 4:02 - 回覆

      您好,原則上只要勞工是「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即可請求事假,因此實務上的認定當然是較為寬鬆,雖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雇主有權要求勞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但原則上勞方只要提出任何應親自處理才能辦理的事件證明,雇主即應給假。

  143. 公假?? 2019 年 6 月 21 日 於 上午 9:15 - 回覆

    請問:公司派外訓給予公假,外訓後2個月員工離職,公司要求要用特修扣回公假,這有法源依據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22 日 於 上午 10:05 - 回覆

      您好,特休假的排定原則上是回歸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也就是休假期日應由勞工排定,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得與勞方協商調整。因此如果當時已採公假方式辦理,後續未經勞方同意即逕行變更為特休假,顯然與前述的規定不符。

  144. LJ 2019 年 6 月 21 日 於 上午 10:40 - 回覆

    你好,若同一年度中,祖父與祖母於分別過世(1月, 6月),則該年度喪假是採 (A) 6天+6天=12天,或 (B) 年度上限6天,何者為計?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22 日 於 上午 10:08 - 回覆

      您好,如有兩個親屬喪亡的事實,得分別向雇主請求喪假,因此依您的情況應由12天之喪假權利。

  145. HAO 2019 年 6 月 21 日 於 下午 5:55 - 回覆

    你好~~
    假設::一個公司裡面,3月1號同時間5-10人請假
    (一) 5人特休已提前3天或一個禮拜送假單給與主管或公司,主管或公司覺得這一天太多人請假,若是不給過假單,這樣有違法嗎?
    主管或公司有權利不過假嗎??
    (二)呈上題若是特休變為事假的話,有違法嗎? 主管或公司有權利不過假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6 月 22 日 於 上午 10:20 - 回覆

      您好,特休假的排定原則上是回歸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也就是休假期日應由勞工排定,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得與勞方協商調整。至於要提前多久提出,法令並無明定,這個部分應由勞資雙方協商,或視資方經過核備的工作規則而定。

  146. Yen 2019 年 7 月 3 日 於 下午 1:58 - 回覆

    請問如果我自己要請無薪假的話? (特休, 事假等等都用完了), 需要雇主同意嗎? 如果直屬老闆同意, 公司HR不同意, 那要怎麼辦呢?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7 月 4 日 於 上午 11:14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47. 小小工 2019 年 7 月 9 日 於 上午 10:57 - 回覆

    請問主管說公司規定”事後請假”的假單,只能請”病假”,但是請病假會扣全勤的錢,我事後請假可以請特休嗎?而且事後請假也有可能是上班時車子拋錨或小孩發燒等等其他各種的原因,請問公司的要求有合法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7 月 9 日 於 下午 2:46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48. 綠豆湯 2019 年 7 月 11 日 於 上午 9:16 - 回覆

    在職5年,年假7天,婚假3天,沒有生理假,可申請育嬰留停但無法復職(請完直接就是離職),公司都說他是小間公司所以無法照政府走,資本額達到500萬算小間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7 月 14 日 於 上午 9:53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49. Calinna 2019 年 8 月 11 日 於 下午 3:41 - 回覆

    您好!員工原本請特休假14天,公司按規定也准假了,員工銷假回來後說要改病假,合理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8 月 12 日 於 上午 9:58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50. Janice 2019 年 9 月 2 日 於 上午 8:58 - 回覆

    請問如果有2個親屬(祖父、祖母)在同一天過世,訃聞只發一份,這樣喪假有幾天?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9 月 2 日 於 下午 1:57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51. 2019 年 9 月 5 日 於 上午 8:50 - 回覆

    你好,請問一下,因為家裡有患有白血病的小朋友(未滿18歲),常常會因為他要住院化療我要請假(我是單親家庭),可是現在公司通知,我事假已超過14天,請問我該怎辦?小孩化療持續中後續一定還會要再請假,請問有什麼辦法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9 月 5 日 於 下午 10:38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52. 陳柏翰 2019 年 9 月 9 日 於 上午 9:57 - 回覆

    可以請問一下,現在我已經滿四年的年資,今年度要離職,公司今年度的特休假該怎麼計算?
    很怕被公司凹走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9 月 9 日 於 下午 3:46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53. 小郭 2019 年 9 月 11 日 於 上午 9:48 - 回覆

    我想問
    我上個月8/20請了生理假
    這個月9/7請生理假
    公司説不準假 說時間太接近了
    請問 勞工局有規定 生理假時間限制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9 月 11 日 於 上午 10:14 - 回覆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154. 小芳 2019 年 11 月 27 日 於 上午 11:53 - 回覆

    您好
    我因為開刀要請假30天
    中間遇到過年期間 也算是30以內嗎
    例假日也要算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1 月 27 日 於 下午 3:07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155. 小諭 2019 年 12 月 3 日 於 下午 8:42 - 回覆

    您好: 假設新進員工第一天報到(12/2)提早提出(12/12)要請假一天原因是因為要去考駕照,但僱主說犯了他們的大忌也沒有其他正當原因不給予請假,說要讓我離職,請問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這樣是合理的嗎?不過我現在已經離職了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2 月 4 日 於 上午 11:16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156. MAI 2019 年 12 月 24 日 於 上午 10:57 - 回覆

    想請教我來這公司服務七年,因 為是人民團體一人公司,說沒有特別休假這一條。也說每個月發的全勤獎金就是代表我不休假,這個合理嗎?(我們是不用打上下班卡的)是否可以申請公司未給我特別休假的補償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19 年 12 月 26 日 於 上午 9:52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157. 2020 年 3 月 26 日 於 下午 5:55 - 回覆

    您好,原本週一我是休假的,後來公司臨時決定在我休假的那一天改成公休(全部員工都放假),這樣我原本的假是不是可以移到其他天?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20 年 3 月 26 日 於 下午 8:46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 U 2020 年 5 月 18 日 於 下午 3:27 - 回覆

      如果因為員工人數比較多加上大家到職日都不是同一個時間,所以公司有公告說特休假皆由員工個人提出申請,但員工離職時未通知公司,公司部份也未注意到特休未休完,離職員工就上報勞工局,所以這樣公司有辦法解釋嗎?

      • Workforce 勞動力量 2020 年 5 月 18 日 於 下午 4:38 - 回覆

        嗨嗨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或是直接加入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Line帳號(直接點選)」,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唷,謝謝:)

      • Nico 2020 年 10 月 21 日 於 下午 7:44 - 回覆

        10/12(一)我要請特休,兩個月前跟組長說我要寫假單,組長說還那麼久,剩一個月時我又提了一次,又被說還那麼久,再過一個禮拜,老闆就請各組長宣佈說星期五跟星期一嚴禁請特休跟請假,組長就問我要怎麼辦,我說不能請特休那就寫事假或病假都好,我那天真的有事無法來上班,而10/12我事請辦好也有去醫院看病也有證明,結果10/13回公司上班時看到我的假單被寫曠職,請問這樣合法嗎?我該如何呢?
        而且生理假公司說都不能用病假請,只能用事假或特休,這樣又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