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應該有許多讀者知道,除非是聘僱員工不到五人的微型企業,否則都應該要幫員工投保勞工保險😎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雇主或人資在辦理投保時,則應該要依照員工的薪資總額來對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以及「勞退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藉此判斷出要幫員工投保與提繳勞退金在哪一個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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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雇主沒有依法為員工投保在適當的級距時,就會產生我們常聽到的「高薪低報」或「低薪高報」的問題,如果經過勞工保險局查證屬實,老闆們可能就得面臨到行政罰鍰、民事追償甚至刑事責任(可以參考之前我們寫過的文章👉🏻老闆不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會有哪些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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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員工每個月薪資收入都是不固定的話,又該怎麼樣來決定投保級距呢?我們這篇文章不只會從相關法令規定出發討論,更有發函給勞保局詢問之後所獲得的回函說明喔!(感覺有力程度+1000✨✨)老樣子,文章連結放在首頁囉:)趕快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