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終結者!破除有關試用期的五大迷思吧!
試用期一直都是許多企業用來考核新進員工的制度,而且不同的事業單位可能會訂定短則三個月,長則半年的試用期間,無非是希望能在這段時間磨合勞資雙方的關係,也能更進一步地確認這段關係是否適合存續下去。 大家應該都知道,勞基法早已沒有試用期的相關明文規定,但或許是受到過去經營上的習慣所影響,有些事業單位還是對於試用期存在一些誤解的地方,除了可能會誤觸法令外,也會讓這些才剛找到工作的勞工們權益受損。 到底試用期有哪些普遍的迷思需要破解,我們今天就來逐一解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