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完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要注意哪些規定呢?

2020-10-21T11:41:27+08:002019 年 3 月 8 日||

依據性平法第16條規定,只要任職滿六個月以上,且配偶也有工作(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在小孩三歲以前,最多可向雇主申請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每次以最少6個月為原則,但如果公司同意的話也可以申請少於6個月的期間。另外,如果有「就業保險」年資達一年以上,還可以另外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停津貼,每一子女以申請人育嬰留停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60%核算,最長可發給6個月,詳細規定可參考「一看就懂!解析育嬰留職停薪規定與流程」。

產假天數為何呢?薪資又該如何計算?

2020-10-21T11:46:08+08:002019 年 3 月 8 日||

產假為連續的八週(或稱56天)計算,涵蓋其中會遇到的例假、休息日與國定假日,無論是一般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天數皆相同,差別只是在於薪資的發給而已。如果是任職滿6個月以上的勞工,產假期間的薪資是以「生產前最近1個月的工資除以30所得之金額」發給,但若該金額低於平均工資者,則以平均工資為準,可參考勞動部103年10月7日勞動條2字第1030131931號解釋令,至於年資未滿6個月的員工,產假薪資則是減半發給喔。

勞工懷孕可以請求安胎假嗎?懷孕期間還有哪些權利呢?

2020-10-21T11:47:08+08:002019 年 3 月 8 日||

懷孕的女性勞工如果真的因為需要安胎休養而無法工作,只要檢具醫生開立的相關證明,就可以依性平法第15條與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向雇主提出安胎休養假,該假期的天數是併入到住院病假裡的,因此如果合併其他病假後仍在一年30天以內的話,雇主也是要發給半薪喔。此外,懷孕期間可以向雇主申請改調成較為輕易的工作,也有5天的帶薪產檢假,詳細規定請參考「致所有偉大的媽媽們—談產假與母性保護措施」。

如果員工請求病假天數超過上限,該如何處理?

2020-10-21T12:46:06+08:002019 年 3 月 8 日||

如果30日未住院病假請完或「兩年內不超過一年」的住院病假請畢後,再用完特休或事假後仍然無法痊癒的話,那麼按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規定,依法就可以提出「傷病留職停薪」,並以一年為限。法令的字眼是寫「得」予留職停薪,因此如果雇主不願意以此方式辦理,原則上就只能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勞工不能勝任工作來資遣了。

勞工請病假的天數規定為何?薪資又該怎麼計算?

2020-10-21T12:47:01+08:002019 年 3 月 8 日||

勞工因為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的話,可檢具合法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向雇主請求病假,未住院的病假一年以30日為限,有住院的話則合併未住院病假,兩年內不得超過一年。在請病假期間,一年內未超過30天的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超過30天的話得不給薪,詳情請參考「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下)」。

喪假的規定與請假天數為何呢?

2020-10-21T12:49:19+08:002019 年 3 月 8 日||

勞工喪假天數依據與過世親屬的關係,而有以下三種天數規定:1.如果過往的親屬為「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應給予喪假8日;2.如果是「兒子、女兒、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岳父、岳母、公公、婆婆、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過世者,應給予喪假6日;3.如果是「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祖父母」喪亡者,應給予喪假3日。喪假期間都是有薪休假,而且不能扣除全勤獎金喔,詳細規定請參考「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上)」 。

勞工結婚會有幾天婚假?需要一次請完嗎?

2020-10-21T12:51:44+08:002019 年 3 月 8 日||

如果勞工有結婚的事實,則雇主應給予8天的婚假,且應於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算的3個月期間內請畢,但若經公司同意,也可延長於一年內請畢。另外,原本的確是有應一次請完婚假的解釋令,但從104年開始,勞動部便已廢止該解釋,因此目前並無一定要一次請畢婚假的規定囉,詳情可參照「我.要.請.假!!!勞工請假規則大剖析(上)」。

法令是否有放寬七休一限制?實務上該如何運作?

2020-10-21T12:53:18+08:002019 年 3 月 8 日||

自107年3月1日開始,新增了勞基法第36條第4項規定的例假調整彈性措施,讓部分的行業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在每七天的週期內調整例假,不受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日的限制,但須經過工會同意,無工會者須經勞資會議同意後才能實施,詳細規定與適用行業可參考「|動態議題|七休一再次放寬!這次你的行業有在名單內嗎?」。

輪班制人員在不同班次之間應有多少休息時間呢?

2020-10-21T14:57:59+08:002019 年 3 月 8 日||

如果事業單位的工作型態具有數個班別,並由勞工分組輪替完成各班別之工作,各組員工的工作地點與工作內容皆相同而只有工作時段不同,且具有更換工作班次之情形,那麼依勞基法第34條規定,在更換班次的時候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否則便會面臨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目前僅有非常少數企業可採彈性措施讓輪班間隔減少為8小時,可參閱「|動態議題|你一定要知道的新制勞基法懶人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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